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2015版三体系程序文件ISO900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6:09: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电缆进行标识、追溯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各种原辅材料的产品标识及标识的维护,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传递。

3.2 生产部负责入库成品电缆的分类标识、管理及标识的维护,原始资料的收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维护,及生产、自检原始记录的收集。

3.4 质量部负责各类检验状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规定的制订,及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电缆的检验状态的标识。

3.5 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规定》。

4、工作程序

4.1 产品的标识

公司对产品标识采用:《产品制造卡》、《产品制造流程卡》、《产品合格证》、产品盘号、检验印章、标识牌等各种质量记录及其它各种适用的形式实现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 4.1.1 原辅材料标识

4.1.1.1 每种原辅材料在库房内均应定置摆(堆)放,并有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4.1.1.2 原辅材料进厂后,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人员把材料卸到指定待检区。质量部根据检验标准对待检材料进行检验。

4.1.1.3 采购部根据检验结果,将材料按指定位置入库摆放并做好标识。

4.1.1.4 采购部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对库存原辅材料及标识进行维护。因防护不当或存放较久(超过质保期),对原辅材料状态难以确认时,应及时通知质量部对其进行重新检验,如不合格转移至不合格品区隔离放置。

4.1.2 半成品标识

4.1.2.1 生产设备部使用《产品制造卡》或《产品制造流程卡》对半成品进行标识,并在半成品交检前对产品自检状态用文字标识在“产品制造卡”或“产品制造流程卡”上。

4.1.2.2 质量部用红色检验员章:a.“合格检 XX”和 b.“不合格检 XX”章在半成品标识卡上对其进行检

验状态标识。

4.1.2.3 标识卡由各当班操作人员负责填写、悬挂,每盘半成品均应悬挂标识卡,悬挂应规范、牢靠。

4.1.3 成品电缆标识

4.1.3.1 成品电缆检验合格后,由质量部成品检验人员使用“合格证”对成品电缆进行产品标识,并加盖有“合格检 XX”的检验状态标识。

4.1.3.2 每盘合格成品电缆均应有“合格证”。合格成品由生产设备部按成品库库管员指定区域将其入库,办理“产品入库单”。

4.1.3.3 如用户订货需在某成品电缆中分段裁出时,产品综合管理部应向质量部申请合格证并进行更换处理,并对分线情况作详细记录。库管员发现产品外观破损等质量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质量部协商处理。

4.2 产品追溯

4.2.1 追溯的路径如下:

发货清单 成品合格证 成品检测记录 生产制造流程卡 半成品检测记录 采购产品原标识 工序生产台账 原辅材料发放记录 原材料检测记录

采购合同

4.2.2 生产操作人员根据领用的上道工序产品和所挂标识卡,认真、详实进行自检、互检,并填写“运行记录台账”中的相关内容;本工序生产过程中,依照实际生产内容,详细、真实填写“运行记录”、 “自检互检记录”及标识卡的相关内容。

4.2.3 生产设备部负责收集、汇总各机台的“运行记录台账”,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运行记录台账”按机组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2.4 在各工序制造过程中因多种正常原因,原卡不能随产品继续下传时,操作者应建立新卡,并注明前面工序制造内容、日期、制造者,新卡与原卡捆扎继续下传,保证标识原始记录准确。

4.2.5 公司通过以“成品入库单”上的型号规格、数量、出厂编号与“合格证”上的相关内容相符;“合格证”上的型号规格、数量、出厂编号与“成品检验台账”上的相关内容相符;“成品检验台账”上的工号、型号规格、数量、盘号与“半成品检测记录”及“产品制造流程卡”上的相关内容相符;生产设备部的“运行记录台账”及“流程卡”中所记原材料厂家批号与综合管理部采购的原辅材料相符。并辅以各种标识卡实现从成品电缆到原材料的追溯。 4.2.6 各种质量记录的保管具体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2.7 成品校检合格后,检验员应核对流程卡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并保管。

4.3 标识的保护

4.3.1 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因素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

4.3.2 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生产设备部各工序要对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进行保护,严禁涂抹、撕毁,保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 5 相关文件

a.《产品防护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