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试乘试驾车管理办法(2011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6:17: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6.1试乘试驾要求

6.1.1试乘试驾车由专人管理,并设置专职试驾员负责试乘试驾,提升试乘试驾效果。 6.1.2专营店必须积极主动、百分之百邀请客户进行试乘试驾体验。

6.2前期准备工作

6.2.1规划试车路线,使客户有足够机会来体验车的性能。 ——选择路长超过3公里,车流量较少,较为平直的路面; ——选择半径超过20米的场地或车流量较少,平直弯道公路。 6.2.2制作东风日产试乘试驾路书。

——在《试乘试驾车协议书》后有全路程地图;

——在路口、拐角、弯道及换乘点等要有提示客户注意的路况图片,并附文字说明; ——路书模板可参考附件六;

6.2.3制定快捷方便的试乘试驾办理手续。

6.2.4试乘试驾车证件及保险齐全,险种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

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附加险、自燃损失险。

6.3试乘试驾前

6.3.1向客户说明试乘试驾流程,说明先试乘后试驾的必要性;说明和讲解东风日产

试乘试驾路书,让客户预知全程大概的交通状况及换试驾地点。

6.3.2核对并复印客户驾照,详细讲解《试乘试驾车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并请客户

签名确认,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6.3.3为客户准备车辆,确保试乘试驾车符合本办法3.1条款要求,保证车辆内外整洁

且无杂物(注意车内没有可移动发出异响的物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至少1/2箱油)、CD盒中有保证音响质量的CD,车上铺有脚垫,同时将车内温度调到合适水平。

6.3.4将车开到专营店门口,邀请客户试乘。

6.4试乘试驾中

6.4.1先由专职试驾员(或销售顾问)驾车,客户乘坐;确保车上人员系好安全带。 6.4.2销售顾问提醒客户体验车辆的舒适性。针对客户关注的性能进行重点的演示操

作(如果是置换客户则提醒客户体验车辆动态性能与其现正使用的旧车动态性能的差异性,包括动力/加速性能、操控性、刹车性能、发动机噪音水平、音响效果等)。

6.4.3专职试驾员(或销售顾问)按东风日产试乘试驾路书要求把车开到指定地点,

让客户试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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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在客户试车前要确认客户能舒适地操控所有控制键,包括后视镜、座位、方向

盘等的设置都应做相应的调整;确保车上人员系好安全带。

6.4.5让客户自己驾车,体验车辆的各项性能。 6.4.6注意事项

——在客户试驾过程中,避免和客户过多谈话(除了指示方向、提醒安全和回答客户

提问),让客户随意驾驶体验;对于置换客户,避免贬低客户现正使用的车辆。 ——当客户有明显的危险驾驶动作时:第一,应及时果断地请客户在安全地点停车;

第二,向客户解释保障安全的重要性,获取谅解;第三,改试驾为试乘,由专职试驾员(或销售顾问)驾驶返回专营店。

6.5试乘试驾后

6.5.1客户试车完毕后,请客户到洽谈区,主动征求客户对车辆的感受,着重指出在

【产品介绍】阶段所讨论的特性和优点,并对客户关心或顾虑的问题给予讲解和说明。对于有置换意向的客户,可针对旧车突出问题,强调新车的优势。

6.5.2与客户一起完成《试乘试驾评估表》,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七、专营店违反试乘试驾车管理办法的处理

7.1 对专营店试乘试驾车配备情况的管理及处罚办法

对于必配车型,专营店必须购买,试乘试驾车的配备情况以各专营店上传至东风日产营销网的试乘试驾车资料为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未配备试乘试驾车的专营店,销售部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专营店通报批评、警告并罚款20000元/台的处罚。 7.2 对专营店试乘试驾车使用情况的管理及处罚办法

如在督导考核中或销售部日常检查中专营店展厅前无试乘试驾车或挪用试乘试驾车,销售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措施:

7.2.1 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专营店通报批评、警告并罚款20000元/台的处罚; 7.2.2 扣除对该车型试乘试驾车的优惠金额;

7.3 对专营店试乘试驾车车辆清理及维护情况的管理及处罚办法

专营店必须对试乘试驾车进行日常清理及维护。如在督导核查或销售部平常检查中发现试乘试驾车维护及清理问题,将进行如下处罚:

7.3.1 对于未按照5S、VI等标准对试乘试驾车进行管理,将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

批评、警告处理。

7.3.2 对于未贴上试乘试驾车车贴或未按照要求贴好车贴的专营店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罚:

7.3.2.1对于专营店试乘试驾车未贴上试乘试驾车车贴视同未配,按照本管

理办法7.1条款进行处罚。

7.3.2.2 对于专营店试乘试驾车车贴贴放不符合要求的专营店将视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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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处理。

7.4 如在督导考核中或销售部平常检查中发现专营店使用非试乘试驾车(如商品车、事

故车等)代替试乘试驾车提供给客户进行试乘试驾体验,且无正当理由,每发现一次销售部依情节轻重对该专营店进行通报批评、警告、罚款20000元/台的处理,并扣除该车型试乘试驾车优惠金额作为处罚。

7.5 如在督导考核中或销售部平常检查中发现专营店在试乘试驾车使用年限内未经许可

就私自处理试乘试驾车,销售部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罚款20000元/台,或者扣除该款试乘试驾车补贴金额的处罚。

7.6 专营店在申请或更换试乘试驾车时,被发现伪造和篡改相关资料,销售部将视情况

按本办法7.2.1、7.2.2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7.7 对于专营店违反试乘试驾流程规范,销售部将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理。 7.8 专营店其它违反试乘试驾车管理办法的行为,销售部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附件一:试乘试驾车系统操作指引 附件二:专营店试乘试驾车更换审批表 附件三:试乘试驾车检核表及清单 附件四:试乘试驾协议书(模版) 附件五:试乘试驾登记表(模版) 附件六:天籁试乘试驾指导路书 附件七:试乘试驾评估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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