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转发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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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教委办公室

转发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

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13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请各校于4月11日16:00前到教委体卫艺科领取相关资料。

南岸区教委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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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体卫艺〔2014〕1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九届

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团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团委,委直属学校、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根据2014年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安排,市教委、团市委决定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本次大赛由市教委、团市委主办,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少年宫、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承办,融创中国重庆公司协办。希望各单位积极发动,广泛宣传,鼓励和推荐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学生自愿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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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安全参赛,并对学生参加这一艺术实践活动给予必要支持,确保本次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

才艺大赛章程

2、“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作品类报名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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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融创杯·快乐阳光”

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章程

一、大赛宗旨

以“新星灿烂”为主题,进一步落实我市中小学学生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提高中小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展示中小学生艺术才华和艺术特长,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艺术教育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赞美生活,讴歌童真,展示全市中小学生与时俱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为我市参加国家级中小学生艺术赛事选拔推荐优秀选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少年宫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融创中国重庆公司 组 委 会:

主 任:钟 燕 重庆市教委巡视员 叶力娜 共青团重庆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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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任:余世琳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范 伟 共青团重庆市委少年部部长 蒋 秋 重庆市少年宫主任

执行副主任:肖 钢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严学敏 共青团重庆市委少年部副部长 罗雪梅 重庆市少先队总辅导员

唐 平 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

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丽 重庆市少年宫副主任

尹宗明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调研员

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王惠冰 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艺术专干

侯大全 重庆市教科院美术教研员

胡 苹 重庆市教科院音乐教研员 谷 琳 重庆市少年宫文艺中心主任 陈 航 重庆市少年宫教务部部长 陆 波 重庆市少年宫书画中心主任 蒋 霄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工作人员 评 委:大赛评委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抽

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参赛对象

凡199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组别划分以参赛选手户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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