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云南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18:21: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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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 2、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严格履行职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7、其他承诺事项: 。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署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城建档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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