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英文对照)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9:28: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目录 (Contents)

第一章 定义 (Definition)

第二章 合同范围 (Object of the Contract) 第三章 合同价格 (Contract Price) 第四章 支付条件 (Terms of Payment)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Delivery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and Software)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Technical Service and

Personnel Training)

第七章 合同产品的验收(Acceptance of the Contract

Products)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Guarantees and Claims)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Infringements and Confidentiality) 第十章 税费 (Taxes and Duties)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Performance Bond)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settlement of

Disputes)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Effectiveness of

the Contract and Miscellaneous)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Legal Addresses) 签字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字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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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银行第_______号贷款项下第_______号招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引进方”)为一方,德国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方”)为另一方;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管理及销售铁路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____产品的专有制造技术;

鉴于引进方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维修、销售和出口铁路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双方所鉴定的另一合同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必要备件以用于铁路_______产品的制造;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双方所鉴另一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不见和零件以用于组装和制造铁路_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引进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 “让于人”是指德国______________公司。

1.3 “合同”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1.4 “合同价格” 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合同全部完满完成其合同义务的让于人的金额。

1.5 “合同产品”是指由合同工厂根据让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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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同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地点,即中国北京_______工厂。

1.7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于人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方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于人根据合同附件六和附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知道、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他服务。

1.9 “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受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 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 传真: 022 984757 B. 中国北京首都机场 中外运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 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 R.C”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第二章 合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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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让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九。

2.5 让于人同意在让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

2.6 让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后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合同。

2.7 让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后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协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 让与人同意,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合同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标明“由______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中国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合同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决定。

第三章合同价格

3.1 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让于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______欧元。分项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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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专有技术费为_______欧元。专有技术恩项价格为: A. 技术转让费:_______欧元;

B. 技术资料费:_______欧元(CIF北京机场) C. 人员培训费:_______欧元; D. 技术服务费:_______欧元。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合同下应尽的包括按CIF条款将技术资料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将使用世界银行第_______号贷款以德国马克通过不可撤消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让与人为收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 让与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中国银行总行向让与人推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银行保函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详见合同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内提交。

4.3.2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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