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派翻译理论与直译标准的辩证统一性-最新文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2 16:09: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功能派翻译理论与直译标准的辩证统一性

一 功能派翻译理论 1 德国功能主义

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赖斯(KReiss),费米尔(HJVermeer)和诺德(Christiane Nord)等学者提出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以翻译行为的目的作为理论核心,将研究的焦点由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移到译文所产生的预期效果[1],为翻译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

作为功能派的创始人,德国学者赖斯于1971年率先提出将文本功能作为翻译研究的对象,通过分析原文与译文在功能方面的关系,来完成对翻译行为的评定。由于当时赖斯的理论仍是以等值理论为基础的,是一种相对较灵活的对等,因此这种功能方面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等值。

而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奉行功能派的观点,阐发“译文功能论”的概念,提出了目的论(skopostheory)这一功能派的主要理论,指出译者在翻译活动中应当考虑的不是译文与原文的贴切程度,而是译文在目标语这个特定环境下预期达到的某种或某几种效果。而后德国学者诺德又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提出“功能+忠诚”[2]的概念,认为“翻译是创作出一种具备某种特定功能的目标语文本。该文本与原文的关系,应当根据目标语环境下的预期功能或某种特定要求加以明确”[3]。从这里可以看

到,诺德认为译文虽然需要“忠诚”,但却不一定是原文的刻板再现,而是可以根据某些要求加以改变的。译者需要处理自己同原文作者,读者乃至出版社书商等之间为明确译文预期效果而相互作用的人际关系,从而突现译文的某种特定目的。 2 功能派翻译理论的独特性

从这里可以看到功能派与传统翻译理论的区别:翻译活动的焦点从文本内转向文本外,不再纠缠于文词句段等字面处理手段,而是着眼于如何再现原作的预期效果,或是实现翻译发起方(initiator)对译文效果的特定要求[4]。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翻译的过程,即目的决定手段,特定的预期效果决定了译文的处理手段。根据功能派的理论,原文是译者为达到预期功能所使用的信息源之一,不再具有唯一的决定性意义,而应当服从服务于预期功能;但削弱原文绝对性的工作并不是无限发挥的――功能派理论的科学性,体现在原文功能与预期设定功能在宏观上存在一致性的特点上,即预期功能无论怎样变化,也不会完全背离原文所体现的初始功能,于是翻译活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就有了足够的保证,这也是诺德提出“功能+忠诚”的原因所在。不过这种尺度的把握同样也是争议的焦点:如果保证“忠诚”?如果不最大程度地忠实原文反而根据功能对原文进行调整,又何来准确有效的译文? 二 有争议的“直议”

那么,究竟为什么翻译要忠实原文,又当以怎样的形式来进

行“忠实的直译”呢?理清这个问题,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功能性翻译策略与再创作的本质区别,认清功能派理论与直译的辩证关系。

1 早期直译理论发展

忠实,就是准确翻译,就是“正确理解和表达原文的意思”[5]。这是直译理论一个比较公认的概念。但如何做到?围绕这一问题却存在着千百年的争议。

早期的直译理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时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作就是以希腊语翻译《圣经•旧约》的《七十子希腊文本》,在宗教观念的影响下,所谓的翻译就必须是逐字逐句地对应,强调的是原作的绝对尊崇地位,译者没有权力进行修改,任何照顾读者理解的处理都被认为是叛道离经,是不可容忍的。这种翻译理念对后世的影响极大,虽然这种观点只是翻译理论发展初期的阶段,但直到近现代仍有相当多的支持,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当属鲁迅和前苏联的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Iadimir Nabokov)。鲁迅主张“宁信不顺”,宣称宁可因译文不通顺而令读者“痛苦”,也不改原作原貌[6],因而也留下了后人存疑诘难的空间;而纳博科夫主张绝对精确地制作复制原作,主张宁可用注释来解释,也要保存译作与原作间高度的形似,甚至在他翻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中,全文1200页,但译文仅有228页,其余的全是注释。极端的结果就是矫枉过正,乔治•斯坦纳和劳伦•G•莱顿都曾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