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3 7:29: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编号: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单位 (全称): 海城市西柳镇西柳中心校 主 管 部 门: 海城市教育局 姓 名: 赵长林 申报专业名称: 语 文 申报资格名称: 高级教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仅供评定(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表一至表六由申 报人填写。编号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编写。

2.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内容要求简练、具体、实事求是。打印要用“宋体”、“小四”字号。

3.封面“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4.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表一内“最高学历”系指申报人所取得学历中的最高学历,其他学历可在“学习经历栏”中填写。

6.“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

7.需有关人事(组织)部门和专家填写签章的内容不允许缺项,否则此表无效。

8.表七“单位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填写公示的具体信息,如:“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公示结果”选择填写:“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果有异议,经调查后同意申报”。

9.“本人承诺”和“单位承诺”需申报人和单位审核人用钢笔或碳素笔抄写,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10.表八“证书管理号”,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填写。 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2.本表需正反面打印并装订。

姓 名 身份证号 赵长林 一、基 本 情 况

性 别 男 参加工作时间 出生年月 1999.8 现从事工作专任教师 1999.8--今 岗位及时间 最高学历 大本 学位 无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鞍山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2013.7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小学高级教师 2006.8 辽宁省人事厅 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何时何地授予何种学术荣誉 称号 何时何地受何种处分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一级教师 2011.9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无 学 习 经 历 起止时间 1995.7--1999.7 2000.7—2003.7 2011.3—2013.7 本人档案现存单位 (全称) 学校(单位)及专业 鞍山市海城师范学校 普师 鞍山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教育 海城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海城市教育局 学位 联系人 及电话 是否全日制 是 否 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