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道规划设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24: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1) 滨水游憩绿道指沿河流、湖泊、湿地、水库等自然或人工水体布局的绿道,以展现优美灵动的滨水风光、塑造活力水岸为特色。

(2) 森林景观绿道主要依托大规模的山林地、平原森林建设,以高大乔木相夹的空间感受、山林之趣和森林之美的体验为特色。

(3) 郊野田园绿道主要依托城镇周边的农田、花卉基地、果园、苗圃、农业休闲园等绿色开敞空间建设,以展现特色村落、田园风光、乡间野趣为特色。 (4) 人文景观绿道指串联、穿越各类人文景观资源集中区域的绿道,如历史文化区、现代文化区、特色民俗民居聚集区等,集休闲、游憩、健身为一体。 (5) 公园休闲绿道指穿越环境宜人舒适的公园绿地内部的绿道。 3.3 绿道的构成

绿道的构成包括慢行道路、绿化景观、服务设施、标识系统等四类要素。具体分类如表3-1所示。

表3-1 绿道构成要素表

要素 名称 慢行 道路 绿化 景观 序号 要素分类 步行道 备注 1 骑行道 综合慢行道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 绿化带 绿道景观控制区 游客服务站 —— 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和驿站 包括游憩设施和休闲活动场地 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 包括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 5

3 服务 设施 休憩设施 停车设施 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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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要素 名称 要素分类 备注 包括给排水、电力、通讯 设施 配套基础设施 空间引导标识 文字标识 标4 识系统 地面标识 立体标识 距离指示标识 导向指示标识 警示禁止标识 服务设施命名标识 慢行道路标识线、北京绿道logo、骑行标识以及方向指示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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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绿道的选线

4.1 规划选线原则及策略

4.1.1 优先利用现有资源。北京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各类资源非常丰富。绿道的建设应充分整合、合理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先布局景观资源优势突出、对市民吸引力强的绿道线路。

4.1.2 充分考虑休闲需求。绿道选线应以城乡居民的休闲使用需求为先导,同时适当兼顾绿色出行的需要。绿道选线之初即应为建设便捷、舒适、可参与度高的绿道创造条件,选线应与城市交通系统、慢行系统、换乘系统进行有机衔接,与现有公共交通线路、站点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相结合。

4.1.3 切实保障使用安全。绿道是具有较强参与性的开敞空间,绿道选线应将使用者的安全放在首位,避开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优先选择与机动车道路明确隔离的线路。

4.1.4 综合协调实施条件。绿道的建设涉及规划、园林、交通、水务、市政、旅游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选线之初应综合考虑,提前规避矛盾,为绿道选线的落实创造条件。

4.1.5 倡导节约示范带动。各区县绿道选线应优先选择便于落实、易于形成示范带动效果的线路。充分依托现有景观资源并尽量利用已有服务设施,在绿道建设中倡导节约型理念。 4.2 绿道设计对线路的落实

根据区县绿道规划以及实际情况对绿道线路进行具体细化落实。 4.3 绿道选线分类指导 4.3.1 滨水游憩绿道

滨水游憩绿道的选线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路线途经区域需符合水体相关的防洪要求规定。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基础上,尽量贴近水岸布局,凸显滨水游憩绿道亲水的景观优势,易于人们近距离体验滨水风光,增强绿道的景观感受。 4.3.2 森林景观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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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景观绿道多位于城市外围,追求林木夹道、穿越森林的空间感受。绿道选线时应避免穿越、破坏生态敏感度较高的生态空间,尽量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山林地、平原森林等已经形成的游路、作业路等,尽量减少对植物的伐移,降低建设强度。 4.3.3 郊野田园绿道

郊野田园绿道的景观独具特色,乡村原有的农业景观和农田肌理与绿道的内涵十分契合。绿道选线应尽量结合原有农田林网、田间小路布局,局部可进入果园、农业休闲园中穿行。线路布局还应与现有的休闲及服务设施如农家乐、游客服务中心等相结合,进行资源整合。 4.3.4 人文景观绿道

人文景观绿道以展现文化特色、历史底蕴为特点。绿道选线应在全面梳理各类人文景点资源的基础上布局,通过绿道将分散的景点资源整合串联。相对于自然景观特色的绿道而言,人文景观绿道的用地空间及两侧的绿地环境会稍显局促,设计建设过程中可针对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4.3.5 公园休闲绿道

公园休闲绿道在穿越公园绿地的路段,选线应充分考虑公园普通游客的休闲和安全需求,通过合理布局和引导实现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隔离,以保证安全。大型的公园绿地可形成自我闭合的绿道线路,小型公园绿地绿道视具体条件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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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绿道构成要素配置要求

5.1 慢行道路

5.1.1 慢行道路的宽度控制如表5-1所示:

表5-1 慢行道路宽度控制表

建设类型 步行道 宽度要求 骑行道 综合慢行道 5.1.2 材料要求

慢行道路的路面材料应具备舒适、安全、耐久、环保和便于统一的特性,材料选择应简洁、大方、保持统一、易于识别,且与周围环境协调,避免多种材料混用形成杂乱效果。

新建慢行道路中,骑行道可采用彩色沥青或透水混凝土路面,保证舒适平整的骑行感受;步行道可采用透水砖。城市型绿道可结合石材装饰。滨水游憩绿道局部可根据建设条件及滨水景观需要,在相关部门许可后,采用木栈道等方式。

改造慢行道路时,根据绿道的走线需要选择利用,注意改造面层与原有路基的良好结合,路面应平滑易行,选材应考虑原有场地的性质,与场地其他道路、环境协调统一。 5.1.3 坡度要求

慢行道路需与现状自然地形的横坡、纵坡相协调,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横坡以1%-3%为宜,纵坡最大坡度不宜大于8%,遇山地、台阶等特殊地形时应因地制宜设计坡度。 5.1.4 联络型绿道借道要求

(1) 慢行道路原则上不应借用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尤其道路狭窄、空间局促、人流量较大的道路。

(2) 慢行道路必须借用等级公路或城市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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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型 1m-1.5m 2m-3m 3m-4m 郊野型 1m-1.5m 2.5m-3m 3m-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