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陈江镇隆分区规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0:47: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骨架。

第五十五条、绿地系统分类规划

规划城市绿地94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人均绿地17.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583.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1.0平方米。(至2020年城市人口53.0万人)

(1)生态绿地

划定生态控制线,严格控制生态林地233.9公顷。依托梧村水库、大岭牯和马鞍山,建设梧村郊野公园(218.7公顷)和马鞍山郊野公园(53.8公顷)。

(2)公共绿地

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等用地。 1)综合性公园

规划区级综合性公园5个,陈江人民公园(7.5公顷)、陈江生态公园(13.3公顷),甲子滨水公园(6.3公顷),镇隆人民公园(31.8公顷)、镇隆滨水公园(29.0公顷),马鞍山效野公园(53.8公顷)。

2)社区公园

按照新建居住区内绿地率不少于30%的规定和500~75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居住区级公园,以满足居民的日常游憩需求。

(3)生产防护绿地 1)生产绿地

大力发展近郊苗木生产;城市建成区的生产绿地可结合高压走廊、防护林地和园地等进行建设。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区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和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等。 工业区生态隔离防护绿地

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林带控制宽度不小于50米。 高速公路和铁路防护绿带

高速公路防护绿带不小于50米,京九铁路的防护绿带不小于30米,快速路(道路红线60米)的防护绿带不小于35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110KV的架空高压走廊预留防护绿带宽度:单回—30米,双回—35米;220KV的架空高压走廊预留防护绿带宽度:单回、双回—45米,同塔四回—45-60米。

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引

第五十六条、城市设计目标

1)保护与合理利用现有自然景观资源,强调山-水-城的交融与互动。通过生态空间与产业新城的公共服务中心和产业空间的组合关系,塑造门户型中心城区形象。

2)尊重历史文脉和自然肌理,营造“以人为本、与自然共鸣”的城市场所。在合理安排各功能区的前提下,营造和谐的城市场所,增强产业新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五十七条、城市设计引导策略

依托陈江镇隆地区优越的山水生态环境,通过对开放空间体系、城市界面、步行系统和标志性节点等要素的控制,引导中心城区总体形象塑造。

(1)营建脉络清晰的开放空间体系

以大岭牯、马鞍山等自然山体为面,以陈江河、梧村河等水系和道路绿化为线,以城市公园、广场为点,建构连续无障碍的绿色开放空间体系。

(2)塑造丰富协调的城市景观界面

强调仲恺大道、体育路、陈江大道和曙光大道、平南大道等主要城市干道的韵律界面塑造。

(3)建立网络状连续的步行系统

沿陈江河和梧村河滨水绿带建设滨水人行步道,作为步行系统的主干,与滨河公园、城市公园、社区邻里空间、商业空间、公共活动场所联系,形成网络状连续的步行系统。

(4)突显具识别性和地域特点的节点空间

围绕次区域核心区和组团中心,在城市主要景观道的对景处,营建富有识别性和地域特点的节点空间,同时在核心节点空间处设置标志性建设,作为一个城市地标,起着统领和聚焦全局的作用。 第五十八条、建筑高度分区

规划重点对高层引导发展区和高层限建区提出控制要求。

高层引导发展区是引导节点空间的高层建筑的建设,以突显节点空间标志性建筑群的聚焦效应;高层限建区重点控制紧临生态山林和交通节点地块高层建筑的建设,遵循“显山露水”的原则,以点式高层为主,预留景观视

廊,并与山脉的轮廓相呼应。

第十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九条、给水需求量预测

按规划人口和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陈江镇隆地区最高日用水量为40.0万m/d。 第六十条、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区近期由现状河南岸水厂(规模18万m3/d)统一供水,远期由规划区外的规划潼湖水厂提供,潼湖水厂近期规模20万m3/d;远期规模60万m3/d。 第六十一条、给水管网规划

主干管主要布置在仲恺大道、大欣路、观田路、体育路、青惠路等路段。规划区最大管径为DN1200,最小管径为DN300。考虑管线综合给水管道一般设在道路西、北侧,管顶覆土不小于0.7m。具体管线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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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污水工程规划

第六十二条、污水量预测

污水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确定,规划污水量为25.5万m3/d。 第六十三条、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六十四条、污水处理厂规划

陈江镇隆地区共规划三座污水处理厂,其中陈江污水处理厂位于广梅汕铁路与陈甲路交叉处,规模为5.0万m3/d,占地5公顷;镇隆污水处理厂(1#)位于惠盐高速公路立交处,规模为7.0万m3/d,占地7公顷;陈江青春污水处理厂(1#),规模为13.5万m3/d,占地12公顷。 第六十五条、污水管道规划

计算最小管径采用d400,坡度i≥2‰。

规划区污水通过污水支管收集,汇入截污干管和污水主干管,最终分别

进入1#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厂和陈江污水处理厂。

管网布置尽量符合地形趋势,顺坡排水。下游主干管渠规划适当留有余地。

具体管线布置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节 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

第六十六条、防洪标准

(1)本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洪设防等级为100年一遇,山体防洪和水库泄洪的设防等级为50年一遇。

(2)区域内排洪渠统一按城市排水管渠考虑,设计重现期为一年一遇;其他地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 第六十七条、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六十八条、雨水及防洪管道规划

本规划区雨水管渠布置尽量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布置方式,就近排入内河涌。

计算最小管径采用d600。

具体管线布置详见“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图”。

第四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十九条、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负荷密度法对用电负荷进行预测。合计规划区规划用电负荷为Pj=80.66万KW。 第七十条、电力设施规划

(1)规划区内将新建110KV1#、2#、3#、4#站,容量3X63MVA,面积4000m2。 (2)沿输电线两侧须留有高压走廊,各级高压走廊的宽度分别为:110KV—30m,220KV—45m。

(3)10KV线路电力通道应以电缆沟敷设方式逐步取代架空线路,电缆沟一般敷设在道路的西北侧。

第五节 通信系统工程规划

第七十一条、电信规划

(1)采用分类预测法预测全区远景电话交换机容量需求达到45.5万线。结合未来次区域区政府和镇隆镇镇政府的选址,规划新建陈江电信分局,占地3500m2;新建镇隆电信分局,占地3000m2;预留移动备用地,占地2000m2;

规划区内光缆以规划路网中的环网为依托,形成环网。全面实现光缆到小区和光缆到重要大楼。光缆交接点(接入网)的数量均匀布置于整个规划区。

(2)规划区内电信管道和电视管道应统一建设在道路东南侧,管道建设的数量应考虑未来市场化要求。 第七十二条、邮政规划

结合次区域区政府和镇隆镇镇政府的选址,新建陈江和镇隆邮政支局,占地1000m2。原陈江和镇隆邮政支局作为邮政所,并按0.5km服务半径增设邮政代办所多处。此外,主要道路每200m设信箱或邮筒1个。

第六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七十三条、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垃圾处理前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第七十四条、垃圾量预测

规划期末规划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636吨/日。 第七十五条、环卫设施规划

(1)环卫设施

垃圾处理厂:规划区生活垃圾运至规划区外的共联垃圾处理厂(远期规模为1100吨/日,占地45.2公顷)、斜丁刘坑垃圾处理厂(远期规模为900吨/日,占地20公顷)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厂处理;粪便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医疗垃圾送至惠东县广东省危险废物示范基地处理。

垃圾转运站:在规划区共设置4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占地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