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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卫公共设施
公共厕所: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规划区近期(2010年)需建公厕114座,远期(2020年)需建公厕209座。
环卫车辆停车场:规划设置1座环卫车辆停车场,占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
生活垃圾收集点: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废物箱: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废物箱。
第七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七十六条、供气规模
(1)居民生活用气指标:2600 兆焦/人.年。
(2)气化率:近期管道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为40%,瓶装气气化率为50%;远期管道气化率为75%,瓶装气气化率为25%。
(3)总供气量
近期城镇人口规模24万人,远期城镇人口规模53万人。近期年液化石油气总用气量为25812吨,管道液化石油气高峰小时供气量1162标准立方米;远期天然气年总供气量8414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供气量2.6万标准立方米,同时液化石油气年总用气量1.49万吨。 第七十七条、燃气气源选择
近期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本区天然气气源来自陈江高中压调压站,瓶装液化石油气来自永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城市天然气储气调峰方式采用次高压干管储气及LNG调峰站调峰。 第七十八条、燃气场站
(1) 本规划区设置陈江调压站一座、燃气抢险服务中心一座、汽车加气母站一座,上述三站合建在一起,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
(2)设置三座汽车加油加气站,每座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 第七十九条、燃气输配工程
(1)管网压力级制
燃气管道为次高、中压二级管网。次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Mpa。
(2)管材与防腐
本规划次高压管道选用直缝钢管,管材材质为L360。 中压燃气管道材料选用PE管。
第八节 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第八十条、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保持已达标的各类环境功能区质量稳定,重要江河湖库、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全面达标;城市空间布局上各功能组团环境功能明确,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构筑生态安全体系,实施治污保洁和陈江河的综合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大于345天,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 第八十一条、水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陈江内河流的使用功能情况,东楼河、澄海河、水围河、梧村河、陈江河、五一河、芳村河和甲子河水体水质标准执行三类水质标准。规划区内的水库除梧村水库、黄沙水库执行二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执行三类标准。 第八十二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风景旅游区、生态园区和高级住宅区等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则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牯生态区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第八十三条、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谷生态区,区域行政文化中心区划为一类噪声标准控制区;主要的
商业区、商住混合区域分为二类噪声标准控制区;工业园区等划分为三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惠河高速、莞惠高速、深惠高速,北大道、南大道和西大道等快速路以及京九铁路等主要过境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按四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控制。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四条、建设规模
至2010年,预测规划区常住人口28.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万人,外来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85%,城镇人口约24.0万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 第八十五条、发展目标
(1)城市建设
建构跨区域行政协调机制,促进次区域整体发展模式的转型,实现集中决策,战略布局,整体发展。
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有序地推动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的改造和更新,整合存量土地,并理性地引导城市空间拓展。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中心建设,提高次区域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促进城市建设从功能相对单一的初级工业化城镇向功能复合的现代产业新城区转变。
(2)产业发展
统筹次区域的产业发展,依托仲恺高新区带动和辐射,整合和重构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有机的、环环相扣的产业集群组合体。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区内的工业企业外迁,整合并腾挪土地。 (3)生态建设
严格控制梧村水库和黄沙水库生态用地,积极推进陈江河和梧村河的综合整治,营造生态绿廊。
(4)社会和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妥善安排农民的回迁用地,引导农民公寓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八十六条、近期土地区划管制
(1)重点控制地区
规划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主要包括:大岭牯、马鞍山生态用地等。基本控制线范围内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0.3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绿地2.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8.0平方公里。
(2)重点拓展地区 1)综合配套区的南部居住组团
沿陈江河生态廊道向南拓展城市空间,重点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新农村居住建设。
2)工业基地——五一工业区和万兴工业园
加强陈江五一工业区和镇隆万兴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三通一平”,建设高新区近期产业拓展用地,增强产业的集聚与规模效益。
(3)重点改善地区 1)旧城区改造
包括陈江和镇隆镇区中心的改造和更新。 2)工业区改造
充实完善和更新平南工业园和镇隆工业园,综合整治近期保留中远期进行功能置换的裕芳工业城和德赛工业园。
3)仲恺大道陈江段沿线地区
结合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整治街道景观,增设街头绿地,塑造新的产业脊梁形象,展示彰显产业新城特色的“橱窗”。
4)陈甲路沿线地区
重点对现状商业区进行综合改造,将其建设成为富有地域特色、具有较强商业氛围,营建舒适、宜人的商业街区。 第八十七条、近期重点建设的道路工程
(1)对外交通
配合莞惠高速成的建设;改造深惠高速陈江镇隆互通式立交。 (2)城市道路
积极推进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工程的实施; 延伸五一路、陈江大道和青惠路; 建设体育路、大欣路和陈镇路。 第八十八条、近期土地供应
(1)土地供应原则
遵循“重点片区集约发展、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转
变粗放式发展模式”的原则,优先和重点供应中心区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以及房地产业用地,提升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严控粗放式发展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保留一定的土地储备,增加土地供应的弹性和适应性。 (2)近期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
2007~2010年,平均计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0.7平方公里。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八十九条、本规划是陈江—镇隆地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陈江镇隆地区进行城市建设和开发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未经法律程序批准不得对本规划进行擅自修改。
第九十条、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城市发展走廊的建设。向西延伸北大道,使北大道产业带与东莞东部工业组团有机衔接,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发展带;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东部的产业组团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产业链条明晰,互补互动发展的产业聚集区。推进莞惠高速和莞惠城际轻轨的建设进程,强化莞惠之间的交通连接;结合京九铁路的改线及新站场建设,在陈江仲恺次区域远景发展区建设区域产业性服务配套中心。 第九十一条、市域跨行政区划协调
(1)行政区划调整
近期应重点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期工作,包括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按产业类别进行统一的工业园区选址,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的投资管理,建立高效城市服务体系。
(2)次区域一体化链接
1)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新城建设。
落实次区域市区级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和建设计划,以重大项目建设如大运场馆建设、次区域行政中心选址、市级商业服务次中心建设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次区域空间拓展和新城建设。
2)选择高平台发展区域,强化远景城市发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