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15:22: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江西省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江西省科协结合实际制定《江西省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抓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理念,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使更多的人成为科普志愿者,使更多的科普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普及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实践者,为提高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社会和普及科学知识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志愿者的服务意愿,鼓励自主参与,又强调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志愿者在开展科普工作、服务社会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社会化运

行模式,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科普志愿者的条件、权利、义务和工作任务 (一)科普志愿者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

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热爱科普事业和公益事业;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

4、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义务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服务;

5、年龄在18~70周岁的公民,具有一定科学素养、科技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

6、自愿参加登记注册。 (二)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1、志愿参加科普服务活动,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服务;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保障,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

4、申报优秀科普工作者;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三)科普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6、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科普志愿者工作任务

江西省科普志愿者在各级科协组织指导下,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内容多样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科普志愿服务项目。要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以举办科普报告、科普讲座、科普宣传、科普展览、科技培训、科技咨询和科普作品的创作、编写等形式,有效开展科普服务。要积极参加“科技(普)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参加送科技下乡、科普进社

区、科普进学校等活动。科普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间由所属的各级科协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认可。

四、科普志愿者注册

凡注册为江西省科普志愿者的人员,由各设区市、县(市、区)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科协直属各单位组织填写《江西省科普志愿者登记表》,并建档保管。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填写《江西省科普志愿者汇总表》,报省科协普及部。经省科协备案后统一发放“江西省科普志愿者”证件。

五、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

省科协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全省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工作,具体由省科协普及部承担;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负责本地区(部门、单位)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省科协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获命名的全国和省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单位,各级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均应结合实际,建立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是推进新形势下科普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科普工作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好科普志愿者队伍。省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应组织至少80%以上得在职人员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应组织至少50人以上的人员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各设区市科协应组织至少200人以上的人员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科协应组织至少100人以上的人员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街道、社区、村镇的科普组织要吸收在科技、教育方面有一定专长、并自愿从事科普工作的居民,积极参加到科普志愿者队伍中来;要动员有一定成就和声望、热心于科普志愿活动的科学家、科普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已参加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普志愿者登记的,不再重复参加设区市科协登记;已参加上级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登记的,不再重复参加下一级科协组织登记。

(三)加强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模式,推动全省科普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各级科协要安排部分科普经费,为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普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