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18:00: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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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所有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招标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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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必须招标的范围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六条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

(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详见附1)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

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环保、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二级机构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委托各有关二级机构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

第三章 招标工作机构设臵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臵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臵

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总师(总助)/副总师、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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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环保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信息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组成。

(二)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审定集团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例会。

4、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入围单位、评标结果。

5、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

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

1、负责建立公司系统招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招评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招标系列范本、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

2、组织或参与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负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

(1)组织或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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