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场室建设.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6:20: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下发《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各县(区、市)气象局,自治区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气发〔2008〕491号)和近年来我区对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陆续下发的有关规定、技术要求,自治区气象局对原《广西地面气象测报场室规定》(桂气业函〔2006〕13号)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现予以下发,从即日起执行,原《广西地面气象测报场室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地面 场室 业务 规定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印发

校对:甘一忠 附件:

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

一、总体要求

各台站在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建设方面要严格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既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还要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定是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气发〔2008〕491号)以及

《广西国家气象台站自动气象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我区先后多次对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方案名称也有差异,请各类台站按最后版本为准,并统一以此名称,下同)等有关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和气象仪器安装的规定对自治区气象局《关于下发〈广西地面气象测报场室规定〉的通知》(桂气业函〔2006〕13号)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我区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和仪器布设安装必须符合本规定要求,未作要求部分以《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准。

新建或改造气象观测场、值班室以及新增观测业务项目建设,应按本规定执行。已建气象观测场,应按本规定调整。

气象观测站址一般需建设围墙,当围墙与观测场的距离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所规定的障碍物距离标准时,应将围墙改为通透式围栏以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气象观测站内建设应环保,尽量减少硬化的水泥地和不得使用对观测要素有影响的材料,如反光的普通不锈钢材料。

气象观测场内只能安装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气象局规定安装的仪器设备,其它仪器设备没经自治区气象局批准同意,不准在观测场内安装。

各类仪器的支架(支柱)、踏板应牢固、美观,用油漆涂刷为白色(除自动气象站配套风杆、观测仪器及出厂配套设备外),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普通不锈钢等)。观测场内地沟、小路、底座、踏板等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不得自行设置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各种装置。

观测场、值班室的防雷和供电按《广西国家气象台站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