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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8:41: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耳毒性药物概论

耳毒性药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损害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中毒症状为眩晕、平衡失调和耳鸣等的一类药物。

已知的耳毒性药物有近百种,常用者有氨基甙类抗生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等),抗癌药(长春新碱、2-硝基咪唑、顺氯氨铂),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等),抗疟药(奎宁、氯奎等),袢利尿剂(速尿、利尿酸),抗肝素化制剂(保兰勃林),铊化物制剂(反应停)等,其中氨基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在临床上最为常见。 [药物内耳中毒的临床特点]

(一)中毒途径:药物经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局部创面敷用、体腔或椎管注射、中耳滴药等途径,均可对内耳产生毒副作用,孕妇使用该药可经胎盘损害胎儿的听力。

(二)听力损害的特点:早期为明显双耳或单耳高频听力损失,即对4000~8000Hz听力损失,但对低频(语言频率)即125~4000Hz影响不大;自用药到出现耳聋需要一段时间,且还有明显的延迟作用。听力损失在用药停止一段时间后发生,随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晚期表现为全频程的听力丧失甚至全聋。

(三)前庭受损的特点:表现为眩晕、恶心、呕吐、平衡失调、步态不稳等,前庭功能检查显示功能低下或丧失,经前庭功能代偿后可逐渐恢复平衡,也有长期不能恢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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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体差异:有些病人往往有家族倾向和个体差异,在使用该类药物时,即使小剂量、短疗程、正常用药途径,也可能出现早期或严重的耳中毒反应。

(五)年龄差异:儿童和老年人易出现药物性耳中毒。 (六)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该类药物;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人,因为内耳较脆弱,可加重药物的损害。 [用药前注意事项]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慎重选用。

(二)仔细询问家族史、过敏史、用药史:家族中发生过同类药物中毒者,中毒的可能性比一般人大得多;有过敏史者禁用;既往使用耳毒性药物者,应注意防止蓄积中毒。

(三)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慎用。 (四)注意耳毒性危险因素: 1、高日剂量和数量。 2、长期治疗超过2周。 3、血药浓度升高。

4、发热、脱水和败血症时,血药浓度增高。

5、肾功能不全,使药物蓄积,加重其耳毒性副作用的发生。 6、老年人。

7、与其他耳毒性药物联用。 8、暴露于高强度的噪声环境中。 9、曾有听力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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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患耳感染及有家族史者。 [用药期间注意事项]

(一)严格掌握用药途径:尽量选用治疗有效,且对内耳损害小的途径给药。

(二)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疗程:耳毒性药物的毒性多见于剂量过大、疗程过长,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及疗程。

(三)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联合使用或先后使用耳毒性药物可使药物耳毒加重,必须慎重。 (四)采取相应的监测手段:

1、早期毒副作用的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耳鸣、耳部满胀感、耳聋、眩晕、平衡失调等耳毒性反应,恶心、呕吐、血尿、蛋白尿、尿量减少等肾毒性反应。

2、听力测试: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及长期用药后定期进行听力检测。

(1)音叉试验可粗略测试气、骨导听力改变,但不能发现早期高频听力下降。

(2)电测听(纯音测听)。

(3)没有仪器时,可做言语测试或秒表测试,即用简单易懂的词语或表声来测试听力。

3、前庭功能检测:可疑前庭有损害时,如出现眩晕、平衡失调等,应做前庭功能检测,如温度刺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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