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中国哲学史考研笔记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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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

正名

中国礼制思想中关于名实关系的一个原则,最早由孔子提出。在孔子看来,他所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邪说暴行”不断发生的大乱时代。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正名。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至于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所规定的含义相符合。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孔子的“正名”思想还具有一定的认识论和逻辑学意义,他第一次提出了事物的名称、概念和实际事物应当相符的观点。 忠恕

春秋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论语·里仁》载曾子语:“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南宋朱熹注:“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论语集注》)孔子认为,“忠”、“恕”相通而有别。“忠”要求积极为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恕”要求推己及人。《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即“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孔子又称为“能近取譬”(《论语·雍也》)。由人同此心此心出发,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施于己而不欲”,推知人亦不欲,故“亦勿施于人”。同样,我之所欲,推知人亦所欲,故能“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忠恕是实行“仁”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即“为仁之方”。为后儒继承,成为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庸

儒家倡导的一种宇宙观、方法论和道德境界。中,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等义;庸,有平常、常道、用等义。最初由孔子作为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提出来,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以“中庸”为最高的美德。要求“事举而中”,反对“过”和“不及”。子思作了发挥,不仅以“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释“中庸”,而且赋予“中庸”以“中和”新义,视之为天地万物的法则,并以此作为道德修养的要求,由此而提出“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主张。后儒释“中庸”多以此为据。北宋程颢、程颐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遗书》卷七)南宋朱熹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中庸章句》)这些解释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孔子中庸思想的特点。 文质

中国哲学史的一对范畴。文指事物的形式表现;质指事物的内容、本质。《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谓朴实的内容乃是“礼”的根本,华丽的形式则是“礼”的表述。北宋程颐说:“质必有文,自然之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二程集·粹言》),说明事物的内容(质)和形式(文)是“必有对待”的关系。南宋朱熹也说:“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四书章句集注》),强调内容决定形式。明末王夫之认为,“形者,言其规模仪象也,非谓质也”,“质日代而形如一”(《思问录·外篇》)。事物外部形体有时看不出明显的变化,而其质却不断变化。 为仁由己

春秋孔子主张的修养方法。《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何晏、邢昺疏:“言行善由己,岂由他人乎哉!言不在人也。”朱熹《论语集注》:“又言为仁由己而非他人所能预,又见其机之在我而无难也。”仁是孔子的最高道德理想和标准,实行仁德修养全靠自己,此实强调自律。在承认有客观标准(如见贤思齐等)的同时,又强调主观自觉。孔子还提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程颐注解:“为仁由己,欲之则至,未有力不足者也。”(《论语解》) 克己复礼

儒家的道德原则和修养方法。由孔子首倡。《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感情欲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使思想行为符合礼的要求。后世正统儒家据此发挥,作为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朱熹以为“克己”即胜自身之私欲、“复礼”在返归义理之节文,称:“为仁者必有于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复全于我矣。”(《论语集注》) 乡愿

儒家对无节操者的贬称。《论语·阳货》:“乡愿,德之贼也。”北宋邢昺注:“谓人不能刚毅,而见人则愿其趣响容媚而合之,言此所以贼德也。”孟子更具体指出其特点:“言不顾行,行不顾言。……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愿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孟子·尽心下》)南宋朱熹又进而指斥说:“乡愿是个无骨肋底人,东倒西擂,东边去取奉人,西边去周全人,看人眉头眼尾,周遮掩蔽,惟恐伤触了人。”(《朱子语类》卷六十一)历来被视为言行不一,阿谀奉承,同流合污,没有骨气的小人。

二、老子

无为

道家关于否定人为,强调顺物之自然的学说。老子认为宇宙的本原是“道”,“道”无为;人应依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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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也应无为。他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二章》)宣扬一任万物之自然。把“无为”作为道德的实践原则和高尚境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老子·三十八章》)。庄子更由无为而逍遥,以游心于四海之外为最高境界。老庄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三章》),“无为而万物化”(《庄子·天地》),表现了消极的处世思想。汉初黄老之术与刑名法术之学相结合,采用“无为”治术,“与民休息”,对稳定社会秩序和发展生产起了一定作用。《淮南子》书中对老庄无为说作了修正:“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也”(《原道训》),“若吾所谓无为者,……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修务训》),认为“因物之所为”、“循理而举事”就是无为,从而把无为改造成“有为”。 玄览(玄鉴/涤除玄览) 春秋老子用语。“玄”,玄冥;“览”,观察。指一种神秘直观的认识方法。《老子·十章》:“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河上公注:“心居玄冥之处,览知万物,故谓之玄览。”具体做法为:“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五十六章》)要求人们对于“道”的观照,必须保持内心的虚静。“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十六章》)认为只有排除一切感性经验、语言概念和欲望,保持心灵虚寂清静的状态,才能观照到道的循环往复、发展变化。帛书《老子》“览”作“鉴”。故近人认为“玄览”当为“玄鉴”,即玄妙的心境。保持心境的洁净,便能观照万物。 玄同

道家用语。一种与“道”混同为一的境界。“玄”,玄妙深奥;“同”,齐同、均一。《老子·五十六章》:“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认为人只有杜塞耳目口鼻等认识器官,无知无欲,循应自然,泯灭差别,消除是非,才能使自己进入“玄妙齐同”与“道”混为一体的境界,从而认识“道”与天地万物。 道法自然

先秦道家基本思想之一。《老子·二十R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谓宇宙间最根本的原则是自然,听任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自生自灭而不加以干预最为高明,因而一切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人为活动都应该取消,“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旨在反对儒家“有为”说。也有人认为道是天地宇宙间的最根本存在,“道法自然”意谓道对外无所法,以自己自然而然的存在为法,如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微明

春秋老子用语。《老子·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微明”指不引人注意或令人难以察知的明道境地。前八句讲的其实就是福祸盛衰倚伏之理,消息盈虚相因之理,虽甚幽微而理实显明,故曰“微明”。换句话说,成功者必须善于掌握张合、强弱、兴废、取予之间的转化规律。否则,将如鱼离开了水,不能持久。“微明”在这里的意思是事物最关键的运行转化规律。 反者道之动 春秋老子用语。《老子·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意思是说,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是“道”运动的规律,而柔弱则是“道”的作用。老子揭示出诸如长短、高下、美丑、难易、有无、祸福、强弱、胜败等一些列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即“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在事物的对立统一中,他还深刻认识到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指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这种事物都包含向相反方向运动转化的规律,可以概括为“反者道之动”。 小国寡民

春秋老子的社会理想和道德理想。《老子·八十章》:“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垂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主张一种封闭、孤立的社会生活,无需文明进步。恢复到原始蒙昧状态,使民无所欲求,各安其居,生活淳朴,习俗甘美。集中体现了老子复古倒退的历史观和文化观,为其倡导的“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以复“大道”之世的道德理想提供根据。 静为躁君

春秋老子用语。《老子·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其本意是说统治者应该守静持重,不要轻举妄动;同时“静为躁君”也是老子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一个重要命题。“静为躁君”就是“弱者道之用”的体现。“弱”与“静”是紧密相连的,“静”是“弱”的表现。“柔弱”可以“胜刚强”,“无为”乃能“无不为”,都是以“弱”与“静”的方式达到目的的。“牝常以静胜牡”,就是“静胜躁”这个抽象命题的生动例证。在老子的概念中,“静”和“躁”是两种运动变化的形式,“静”是潜移渐进的变化,“躁”是剧烈激进的运动。“动”包括“静”、“躁”两种形式。老子所谓“静为躁君”或“静胜躁”,意即潜移渐进的变化胜过剧烈激进的运动,故“清静为天下正”。 袭明

春秋老子用语。“袭”指藏。袭明,即内藏的聪明睿智。《老子·二十七章》:“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认为经常善于拯救人和物,是圣人内藏这聪明。一说:“袭”指因循。“明”指常道。“袭明”即因循常道。 绝圣弃智

道家用语。指弃绝圣贤与智慧。《老子·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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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无有。”认为圣人无为,智者不言,儒家的仁、义、智慧等,是对自然的道的破坏。主张顺从自然,抛弃一切人为,使民无智无欲,以达到大治。表现出反对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观。庄子发挥了这一思想,认为“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庄子·胠箧》)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春秋老子用语。《老子·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认为从事于学,时时增加人的知识和作为;从事于道则相反。道是无为而自然的,任何人为都是对道的破坏。以儒家的态度为非,主张时时减损人为所添加的一切,“绝学”、“弃知”,达到“无为”,恢复自然淳朴的本性。这一思想后为庄子所发挥,为“离形去知”、“坐忘”等学说之滥觞。

三、孙武

奇正相生

中国古代兵家关于奇正变化的思想观点。《孙子兵法·兵势》:“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正与奇,本是用兵布阵的两种不同方式,然而立足于不同的角度,则奇可视为正,正可视为奇;在战事运作的过程中,又可使奇变为正,使正变为奇,正和奇相互转化,辩证发展,不能穷尽,此即奇正之相生也。 经之以五事(五事七计)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基本要素及其衡量发放的论断。《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以为道、天、地、将、法这五事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因素。其内涵所指分别为:道,民心向背,战争的政治基础;天,四季变化,阴阳寒暑;地,远近广狭,地形地势;将,基本品德与才智——“智、信、仁、勇、严”;法,军队的基本素质与物质保障——“曲制、官道、主用”。并认为对这五种要素有七项衡量计算:“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熟练?赏罚孰明?”通过七项对比计算,即可确知优势在于何方,从而预知战争之胜负。

四、墨子

三表

亦称“三法”。春秋战国之际墨子提出的“立言”或判定言论是非的三条标准。《墨子·非命上》:“言必有三表。”三表为:“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要以历史上的经验为依据;“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要以人们的直接经验为依据;“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还要付之于政治实践,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民众的利益。表明墨子的朴素的经验论,是墨家逻辑学说的认识论基础。

墨家十事(背景知识,仅作了解) 《墨子·鲁问》:“国家混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 兼爱

墨子思想核心,意谓天下人必需相爱互利。墨子认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兼爱中》)提出“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从而达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并把兼相爱与交相利结合,认为爱人即利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提倡“以兼易别”,“爱无差等”,反对儒家亲亲的主张。并认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反映了当时战乱摧残下小生产者要求平等互利以实现社会安宁的善良愿望。 非攻

春秋战国墨子语。“非攻”是墨家“兼爱”思想最集中最突出的具体要求。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造成天下大乱。墨子提出“非攻”的主张,反对诸侯国凭借武力攻伐“无罪之国”、侵城掠地、杀戮万民的行为。他认为这种战争是最大的不义。墨子并非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战争,他的“非攻”只是反对侵略战争,如“汤伐桀,武王伐纣”,他认为不是“攻”伐无罪而是“诛”讨有罪。“非攻”实质上的重点是“非战”。 尚贤

春秋战国墨子语。“尚”即“崇尚”,“贤”即贤才。墨子认为尚贤事能是“政事之本”,“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墨子·尚贤上》)。对贤良之士要“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发挥他们在政权中的作用。并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止,无能则下之,“虽在农与工肆之人”,亦一视同仁。与儒家“亲亲、尊尊”的思想相对立。 尚同

春秋战国墨子语。“尚”即“崇尚”,“同”指统一、同一。指层层统治同一于天子的理想政治。墨子主张“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墨子·尚同上》),并主张建立一种从天、天子到诸侯、将军、乡长、百姓的严格的等级统治秩序。在这种制度下,“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下一致,就能“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墨子·尚同中》),“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 非命

春秋战国墨子语。《墨子·非命下》:“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述),非仁者之言也。”墨子反对把人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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