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7 23:43: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路灯改造项目招标
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新区节能环保新能源的利用范围,降低节能成本,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八塘江以南10条道路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节能路灯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 一、项目名称:
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路灯改造项目 二、实施地点: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江以南区域 三、项目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现对八塘江以南10条道路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节能路灯改造。共计改造路灯1013杆。路灯具体数量、规格以实施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投标人自行筹资。 五、投标人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国境内注册的照明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以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5.2 若为制造商的投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5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0%:
5.3 若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人民币,且产品获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4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CC或CQC认证; 5.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0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北侧);
3、投标人凭《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办理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手续办理可致电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1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 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3 年 月 日下午16:0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2 )。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31 5972 8218 九.其他说明
9.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9.3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9.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9.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1 2 3 1 2.2.1 2.2.2 定义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宁波杭州湾新区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路灯改造项目(试验段)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江以南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江以南10条道路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节能路灯改造,将现有的400W、250W钠灯灯具改造成为180W-200W、100W-120W的LED或低频无极灯等节能路灯灯具。共计路灯1013杆(高杆灯42杆),其中400W钠灯1138盏,250W钠灯971盏;路段、路灯具体数量、规格以实施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 技术、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量需同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以上。 本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安装、管理。 合同签订后,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全部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合同及效益分享期和维护期为6年。 由投标人自行筹资。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国境内注册的照明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以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2. 若为制造商的投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5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0%: 3.若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人民币,且产品获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CC或CQC认证; 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LED节能灯具为10%(含),其他节能灯具为13%(含),凡低于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的作废标处理。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4 2.2.3 建设规模 5 6 7 8 9 2.2.4 2.2.5 2.5.1 2.5.2 3.1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内容 合同期限 资金来源 10 4 投标人要求 11 12 13 13.6 15.1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 投标有效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