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3:16: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同志为 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单位职务: 职称: 通讯地址: 执业资格证号: 执业印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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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承诺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2-
附件3: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承诺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专业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2、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3、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4、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勘察问题,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保证签署的验收结论真实准确。 5、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