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次性告知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1:46: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次性告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审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审查(建申办事项名称 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受 理 部 门 证/书名称 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法律:《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八条。 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393号)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国务院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 《房设立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 (收费) 4、文件:《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依据 [2014]124号)第八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鄂建文〔2010〕146号)第三条。《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 受理 资料符合要求 条件 1、填写完整的《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幕墙工程填写《幕 墙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注 册 登 记 表》,在武汉建设网--办事服务—项目办理—办理事项--申请 人需 要提 交的 材料 及要 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审查—表格下载中下载,网址:http://online.whjs.gov.cn/content/2015-08/12/content_368234.htm,格式为 word。(原件、四份)拟留件两份,拟退件两份,(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工程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一份,拟留件); 3、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复印件,一份,拟留件); 4、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 承 办 人 武汉市建筑工程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即办 联系方式 027-81817433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单独办理幕墙质量监督手续的只提交下列资料: 1、提交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收复印件、核查原件); 2、幕墙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填写完整的《幕 墙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注 册 登 记 表》(原件、四份)拟留件两份,拟退件两份 工 1、 咨询:资料形式符合性审查; 作 2、 受理;资料形式符合性符合要求; 3、 核查资料符合性; 流 4、 办理:资料符合要求,即时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程 申请单位/个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单位/个人名称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7号 邮政编码:430200 咨询电话:81817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