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doc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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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教函〔2016〕20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经学校讨论,制定了《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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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及《南昌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南大教字〔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全面修订创新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并制定本科生“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学分实施管理办法。

一、实施主体

学院是双创的实施主体,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情况,大力拓展、建设双创学分项目,加强双创项目的过程管理、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等工作。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运行保障、检查评价等工作。

二、选修途径及实施

学生可通过选修双创课程、参与科研训练、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加国(境)外研修项目、文艺类演出及体育类竞赛、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业实践、创业培训等获得学分。

(一)双创课程

1.课程类别:学科竞赛类课程、实验模块类课程、创业实践类课程。

2.课程要求:申报开设的双创课程,旨在通过创新创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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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课程活动由实践环节和课堂讲授组成,其中以实践环节(原则上占总学时比率>3/4)为主,以讲授为辅。鼓励课程考核多样化,如设计、论文、实验、作业等。课程可多班次、多门次开设,每个班学生人数原则上应超过30人。

(1)学科竞赛类双创学分课程是围绕学科竞赛开展的训练课程;实验模块类双创学分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

(2)创业实践类课程以创业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教授创业基本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通用能力为核心,面向全体低年级学生开课;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课程应重点进行创新创业核心能力培训。

3.学生选修:学生网上选课,并通过课程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或0分的,课程不安排补考、重修,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4.成绩录入:授课教师负责成绩录入。

5.工作量计算:双创课程参照II类通识课管理办法执行,课酬单独发放。实验模块类课程工作量,授课教师可选择按实验类课程或II类通识课程办法进行核算。

(二)科研训练项目

1.实施要求:每个科研训练项目学生选报人数原则上为2-5人。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开题、检查、结题验收、总结等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开题、结题验收等进行抽查。科研训练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依据学生的分工、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分。项目由一名教师指导。既往已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项目未结题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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