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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场小学效能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教师效能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枝办发【2013】18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枝江市教育系统效能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枝教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对我校的教师效能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为主题,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为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感。通过考核,实现教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增强、办学质量明显提升,为加快实现枝江“三大目标”、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评对象
教育系统效能考核的对象为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评价内容主要由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各级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构成。
四、考核评价责任主体及职责
成立老周场小学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作为效能考核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施克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考核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各处室:负责对各教师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考勤状况、办公纪律及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填写《老周场小学 月效能考核记载表》(附件3,简称《月考核记载表》),送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结果报考核办直接应用。
(二)校办公室:负责对校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校行政决定事项、议定事项、交办事项、上级督办事项以及相关计划、总结、信息宣传等材料的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月考核记载表》(见附件3),结果送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考核办直接应用。
(三)校工会:负责提供纪检监察、信访维稳、政风行风热线办理等情况,填写《月考核记载表》(见附件3),结果送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考核办直接应用。
(四)校考核办:负责收集市局效能办对我校的工作评价,并按责任分工考核到教师个人;负责每月对教师的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各考核责任主体的协调,并和中心学校、市局效能办等单位的衔接及沟通;负责考核情况的汇总、送签、公示及上送等工作。
五、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按月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月每人的基本分(100分)减去当月考核扣分即为该教师的月度得分。具体计分办法参见《老周场小学效能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其中对同一对象同一事由或同一事件导致的考核扣分,由考核办核准,不重复计扣。
考核程序:各考核对象的月度考核按照教师个人填写《枝江市教育系统 月效能考核结果审批表》(附件2)开展自评、学校评价、中心学校审核、局考核办受理的程序进行。
时限要求:教师的月度考核时段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各教师的自评须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以下同)上交校考核办。所有考核结果须于27日前上送至中心学校。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分×权重(60%)﹢评议得分×权重(40%)﹢否决事项扣分”综合而成。
六、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设月考核奖和年终考核奖。其中月考核奖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发放。年终考核奖实行年终考核一次性发放。
(一)奖金计算:月度效能奖和年终考核奖分别按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执行。具体实发数额按在校内每扣1分对应扣50元的标准执行,所扣金额平均发放到其他没有扣分的教师;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教育局效能办对我校单位扣分的,按每扣1分对应扣200元的标准执行。
根据市相关考核要求,凡月得分低于95分的,扣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当月效能奖。年得分低于85分的,扣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400元的年终效能奖,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为优;低于80分的,扣发所有教职工每人400元的年终效能奖。若因个人原因导致以上情况发生的,按上级扣发的总额标准计扣到责任事故本人,直到扣完当年效能奖为止。
(二)计发程序:在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学校确定的效能奖发放范围和发放总额的基础上,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根据市教育局确定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总额为教职工核算效能奖。结果经局考核办审核后,由局考核办按季度报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账户。
七、本办法由学校效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2014年3月起执行。原考核实施办法终止执行。
附件:1.老周场小学教师效能考核评分细则
2.老周场小学教师 月效能考核结果审批表 3.老周场小学教师 月效能考核记载表
附件1
老周场小学教师效能考核评分细则
(征求意见稿)
教师效能考核实行扣分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从该教师当月效能考评基本分中扣除。1分分值对应单位效能奖50元,当月单位效能奖总额不足的,以扣完当月应发总额为止。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教育局效能办对我校单位扣分的,按每扣1分对应扣200元的标准执行。
(一)纪律作风[8条]
1.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六项禁令”、省委“六条意见”、枝江市委、市政府“八条意见”和市教育局“五条规定”的,发现一起扣1-4分。
2.对各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学校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抵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扣2-4分。
3.不及时接收办理上级文件、不按规定报送相关计划、总结、信息、统计数据等材料,或敷衍应付的,发生一次扣1分。
4.教师外出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或早退的,发现一起扣1-2分。
5.教师组织或参与乱印滥发教辅资料、违规推荐教辅资料及其他用品的,发现一起扣2-4分。
6.上班期间通信不畅或值班人员脱岗,发现一起扣1分。 7.办学行为不规范,不执行课程计划、作息时间规定的,发现一起扣1-2分。 8.教师违规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侵占学生利益的,发现一起扣2-4分。 (二)校内管理[9条] 9.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发现一起扣1分;上班期间发现上网玩游戏、看影视、观球赛、炒股、购物等与工作无关行为的,发现一起扣2分。
10.工作日中午和课前饮酒,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的,发现一起扣1-2分。 11.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发现一起扣2-4分。
12.凡违规批假,不严格执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发现一起扣2分。 13.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发现一起扣2分。 14.不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发现一起扣2-4分。 15.贫困生资助工作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的,发现一起扣1-3分。 16.所辖清洁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1-2分。
17.出现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现一起,按密级分别扣1-4分。 (三)安全稳定[5条]
18.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发现一起扣责任人2-4分。 19.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起扣责任人5-10分。
20.突发性事件不按要求处理或处理不及时,发现一起扣责任人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