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0:55: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管对象

取得本行政区域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二、监管方式 ㈠“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 工作内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托“运政在线”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2. 工作程序。明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检查结果归集至“运政在线”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㈡强化信用管理

1. 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不断完善道路货运站(场)信用体系。 工作措施:实施诚信体系管理,通过行业诚信体系考核等手段,逐步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货运站(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对诚信企业予以资源、政策、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集中力量严格监管。

2.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目标任务: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加行业经营。 工作措施:依法规范行业市场经营行为,创新监管方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诚信守法,维护市场秩序。

㈢实施分类监管

1. 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目标任务:按照审批改革要求,逐步简化审批事项或审批流程,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予以吊销或注销。

工作措施:⑴根据省政府规定,在符合法定告知承诺条件后,道路货运站经营者即可从事运营。⑵加快推进道路货运站(场)主体结构调整,鼓励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水平高的道路货运站(场)扩大经营规模。⑶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日常监管中比重,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⑷综合利用行业既有考核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完善部门间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逐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

制度。对于考评不合格或者经整改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吊销其相应货运站(场)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⑸在告知承诺到期后,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管,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撤销许可文件。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工作措施:督促货运站(场)严格遵守和履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障道路货运(场)站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㈣实施风险管理

目标任务:针对行业的不稳定因素,做好预警工作。 工作措施:1. 针对行业稳定控制、规划调整、安全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做好风险评估;2. 适时建立风险评估的发布机制。

㈤加强社会监管

1. 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目标任务:提升行业监管透明度,推动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工作措施:将货运站(场)行业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检查、处罚、重点监控名单信息对社会公示,提升行业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的浓厚范围。

2.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