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8 7:49: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 市的有关法规,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上海市 二、租期:暂定

年,从

的建筑面积为 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 作为 日起至

日止。

个 使用。

三、房租: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月一付。

元整(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每

四、 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房押金 元整(大写: 人民币 ),

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之行为,甲方须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房租到期后,乙方须依约提前

天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

5%加收滞纳金;

如拖欠租金达半个月及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

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

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则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

得同意, 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需退房, 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

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甲方 )签字: 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