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营一级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再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6:54: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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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1、由院长主持,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院长主持,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周会:由科室主任主持,医生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由护士长主持,各科室护士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晨会:由病房医生和护士长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2、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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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院要求医生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6、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7、本院医生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8、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3、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生在实践中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2、每一个患者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患者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患者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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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4、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生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5、医生、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6、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告科主任批准,则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医生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4、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患者。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

3、患者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对一时不能入院的患者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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