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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6 2:32: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

审材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水人[2011]2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1.05.13 【实施日期】2011.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水人〔2011〕28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今年省水利工程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会议拟于下半年分别召开,现将报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水利工程技术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 / 2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苏水人〔2002〕58号)。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实施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上述申报评审条件可在省水利厅苏水人〔2004〕52号文件中查阅,也可从http://jswater.gov.cn/人事处/职称评审中查询。

凡去年及前年连续2年以上评审未通过者,今年不能提供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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