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地灾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6:51: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地灾评估报告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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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见《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2.评估依据 2.1基本依据

1、评估委托书。

2、建设单位提供的征地范围及坐标。 3、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单位提供的的其它有关资料。 2.2法律法规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11)。 2、《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1999.3)。

4、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35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6、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规定、要求。 3.执行标准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2、《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8—2006)。 3、《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0—2006)。 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 5、《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7、《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 8、《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试行)(中国地质调查局)。 4.评估技术方案 4.1前期准备技术方案 4.1.1基础资料准备方案

系统收集评估区内的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地质灾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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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准备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具体包括:

1、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法律规范及技术要求。 2、评估区地形图、地质图、地貌图。

3、评估区社会、经济及人口、自然地理、气象水文、交通、地形地貌、区域地质、地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

4、建设工程概况、工程前期工作资料。

5、与评估区有关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图件。

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发生作用的特点,确定野外调查的重点和工作量。

4.1.2资质备案

评估单位分别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厅(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备案及项目备案,备案的同时了解其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及要求、报告审查及备案的程序等,确保评估单位与工程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关系,为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2野外调查技术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其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0—2006)等技术规范及标准,对评估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主要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地质环境条件调查比例尺根据甲方要求及评估工作需要确定,调查精度10m。根据各灾种及主要地质环境条件分别实施,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

4.2.1主要地质灾害类型调查 4.2.1.1崩塌调查

崩塌调查包括危岩体调查和已有崩塌堆积体调查。 1、危岩体调查 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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