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中国中铁项目投资管理制度范本0509终稿(针对子公司的)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18:00: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五月

说 明

1.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范本》(下简称“制度范本”)撰写目的:本制度范本旨在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国中铁”)二级控股子公司制订自身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提供依据。二级控股子公司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制度范本,制订自身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可做出适当修改,但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需遵从集团公司投资风险制度的规定。

2. 为保证二级控股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的管理衔接,二级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范本中投资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立、完善自身投资管理机构。

3. 本制度范本总则中提出的投资管理原则,二级控股子公司在制订自身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时应予以体现。

4. 本制度范本所提出的投资管理要求如与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相冲突,二级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范本的要求适当修订公司章程。

5. 制度范本体现形式:章节式(第X章,第X条)。 6. 制度范本结构: 第一章 总则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制度制订的目的、制度的适用范围、投资决策主体的界定、投资指标的限定和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等方面。

第二章 投资管理组织机构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说明二级控股子公司各级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如有新设立部门须进行重点说明。

第三章 投资管理授权与决策权限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明确界定了二级控股子公司各级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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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资管理机构职责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详细阐述二级控股子公司各投资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章 投资流程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简述二级控股子公司投资管理各个流程的工作内容。 第六章 对允许开展投资业务的下级单位的投资管理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简述二级控股子公司对允许开展投资业务的下级单位的投资管理工作内容。

第七章 责任追究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简述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 附则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说明制度的生效日期、修订及解释权限等内容。 附录

本部分主要内容为对主体内容的附加说明,范本中主要体现为流程图。 7. 对制度范本内容的提示:

1) 制度结构的第一至四章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制订自身制度时必须体现的内容,第五章投资流程为将各部分工作连接起来进行描述,清晰体现出上下左右的衔接关系,尤其体现与集团公司的衔接关系,建议各二级控股子公司体现这方面内容,而不是仅将工作进行分块说明。

2) 范本中的斜体字部分为对后续内容的提示,并非内容本身,完成制度撰写时应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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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度制订的目的

为规范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国中铁”)××××二级控股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具备投资资格的下级单位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投资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以在将来产生并获得净收益(超出总的初期投资)为目标的一种长期的有关经济资源的承诺,这种承诺的主要内容为将财务资源即流动性的资产——投资者自己的或借入的资金——转换成生产性资产(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黄皮书《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此处所指投资包括所有国内国外的投资项目,具体指:

(一) 按项目类型分为: 1. 高速公路项目; 2. 环保项目; 3. 铁路项目; 4. 房地产项目; 5. 土地开发项目; 6. 资源开采项目; 7. 其它国内外项目投资。 (二) 按投资形式分为:

1. 建设、经营、移交 —— (BOT); 2. 建设、移交 —— (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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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3. 固定资产投资; 4. 产权收购; 5. 长期股权投资; 6. 其它形式的投资。 第三条

制度的适用范围或管理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中铁××公司及下级单位。 第四条

制度对投资主体资格的界定

中国中铁各二级控股子公司拥有《中国中铁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二级控股子公司下级单位除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投资决策权。

第五条

投资指标的限定

××公司及下级单位的所有投资行为应考虑投资主体的偿债能力及非主业投资比率,具体指标及限值如下:

1. 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85%; 2. 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10%。

××公司及下级单位的所有投资必须以盈利为前提,各类项目的盈利具体指标及限值1如下:

1. 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回收期≤15年(含建设期); 2. 铁路项目:投资回收期≤12年(含建设期); 3. 房地产项目:总投资收益率≥20%;

4. 资源类项目:投资回收期≤6年(含建设期)。 第六条

投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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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指标为结合中国中铁的实际需要提出的,更多指标可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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