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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1 16:31: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临泉平安医院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 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我院检验科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检验科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六条 检验科对血液预订、接收、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检验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第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第八条 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流程

(一)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主管院长、医政处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入病案。

(三)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提出,相应级别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处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第九条 检验科和临床科室应当在血液发放和输血时必须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