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8 2:33: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丽政办发[2011]6号 【发布部门】丽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17 【实施日期】2011.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范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我市制定了《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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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省、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丽江市村庄规划工作情况,特制定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编制”的原则,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和“看得懂、管得住、易实施”的要求,立足改善居住条件和村庄环境面貌,加快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丽江市2011年必须完成全市450个行政村,4452个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达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100%。各县(区)要按照丽江市村庄规划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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