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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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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制度
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规定
1. 2. 3.
目的
规范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范围
所有进场商户自用的营业员 参考文件
无
4. 定义
4.1 商铺是指在购物广场内部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
4.2 商铺营业员是指在JJGWGC购物广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广场自招营业员。 5. 职责 5.1 广场人力资源部薪资人力专员负责指导、监督商铺营业员进、离场办理。 5.2 广场营运部负责对各商铺营业员进、离场手续的具体办理、审核、审批和管 理。
5.3 广场财务部负责各项工本费、保证金的收取和保证金退还工作。 5.4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6. 程序 6.1 管理原则
各商铺营业员均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并在办理进场手续后,方能上岗工作。各商铺营业员均须接受公司营运部管理、督导和组织的岗前培训。
6.1.1 各商铺营业员要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广场形象。 6.1.2 各商铺营业员均须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档案。 6.1.3 商铺营业员辞职,应办理离职手续。 6.2 入职要求 6.2.1 6.2.2
营业员由人力资源部开业前统一招聘、培训,由商户自行招聘的营业员经人
力资源部许可,办理上岗手续后方可上岗,统一管理。
营业员任职要求:年龄18-35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应变能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重复应聘者无任何店内违纪史。
营业员上岗要有业户担保书(业户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同时需持学历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岗证原件复印件等证件。
所有录用营业员须于上岗前一天办理完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 6.2.3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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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6.2.6
理手续者,供应商须于营业员上岗前知会楼层经理,营运主管限期办理,逾时罚款。如果管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未办理入职手续且未知会营运部者,则立即清出场;如发现有私自篡改胸卡姓名或冒名顶替者,处以10-50元罚款。 新上岗营业员须办理胸卡、员工考勤卡及配发《营业员服务手册》(需收费)。 新上岗营业员须收费标准:保证金500元,员工考勤卡押金20元,胸卡工本费5元,《营业员手册》使用费15元,培训费200元/人,工服500元(2套)。如有丢失,经营运部长确认,按上述费用标准补办。
6.2.7
商铺不着商场统一工服者须交3张商铺店服全身照片,报营运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详见《员工工服管理程序》
6.2.8 营业员工服、培训费、营业员服务手册等费用由营运部向商铺商户收取,工
卡、考勤卡押金由营业员承担,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
6.2.9 新上岗营业员须进行一系列入职培训,及定期组织的军训。 6.2.10 商铺营业员进场程序
6.2.10.1. 营业员:营业员持所要求的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部面试,并填写《营业员入职
表》,营运部审批后,由营业员持《营业员入职表》及上述证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进一步审核,合格后开具《入职交款单》,营业员持《入职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然后持交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等,并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上岗通知单》到营运部办理上岗。(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存档)。
6.3
6.3.1
离场程序
商铺营业人员离场或被商铺所属公司调岗,应到营运部索取《商铺营业人员 离场申请表》,正确填写完毕,交商铺所属公司主管人员(或个体经营者)审批后,再交营运部楼层管理人员审批。然后由营业员持所有入职相关票据到人力资源部交验经审批的《商铺营业人员离场申请表》,退还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和保证金收据。人力资源部核实离场审批有效,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退回无误后,离场人员凭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商铺人员离职审批表》,到财务部返还营业员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领回保证金及考勤卡押金。收取的员工胸卡及《营业员服务手册》费用不予返还,如有丢失从营业员保证金中分别扣除丢失物品抵押金等额的罚款。
6.3.2 费用的返还及扣除 6.3.2.1 保证金
6.3.2.1.1 营业员离职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营业员保证
金全额返还。
6.3.2.1.2 营业员存有扣款项目或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从营业员保证金中扣除
扣款及罚款后,剩余部分返还。保证金不足抵扣的其差额部分由商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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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3 营业员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保证金一律不返还,出现问题由商铺商户负
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6.3.2.2 培训费
6.3.2.2.1 营业员离职时培训费不予退还。
6.3.2.2.2 营业员从一家商铺转入职到其他场内商铺,无需再交培训费。
6.3.2.2.3 商铺营业员离职后,如培训费系供应商所交,则新入职营业员不必再交培训
费,其培训费由前营业员转入。 6.3.2.3 考勤卡押金
营业员离职时,如退回考勤卡,则押金返还;如将卡遗失或不交回,则扣除押金。
6.3.2.4 胸卡工本费
营业员离职时,应将胸卡退回,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营业员办理转职,临时促销营业员延期,商铺换营业员,都应重新交费办理
胸卡。
6.3.2.5 员工手册
营业员离职时,应将员工手册完好退回,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6.3.3 临时入职 6.3.3.1 商铺因促销等活动需临时招用营业员,办理临时入职手续。
6.3.3.2 办理临时入职手续。由商铺商户向营运部提出申请,一般促销期限为5—7
天,到期需延期者须得到营运部经理的批准,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延期手续,另交纳5元胸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7天以上促销者,营运部长须在营业员入职登记表上注明促销期限(最长不可超过一个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
6.3.3.3 临时营业员收费标准:保证金100元,胸卡5元,员工手册使用费1元/天,租用商场工服,租金3元/天。
6.3.4.4 临时入职人员须按长期营业员管理办法管理。 6.4
办理营业员入、离职时间
6.4.1 办理正式营业员的入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周二、周四。 6.4.2 办理临时营业员入离职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6.5 营业员的转职。
营业员场内换商铺,或商铺换营业员,参照6.3.2执行。 7. 记录
无
8. 附录
附录一 营业员入、离职流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