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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
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银国资发[2016]336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04 【实施日期】2016.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
编报工作的通知 (银国资发[2016]336号)
各监管企业:
为做好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根据《银川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工资总额预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1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范围应与上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相一致,包括企业本级和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需逐户说明原因并单独编报预 1 / 3
算。
二、利润基数
利润基数原则上以2016年合并利润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因素后确定,预算口径与业绩考核利润指标相一致。 三、工资总额基数
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市国资委核准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因素后确定。
四、工资增减调控原则
各企业在充分预测2016年企业经营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保一线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有所提高,严格控制人均工资水平过高的增长。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按照统一要求将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于2016年7月18日前报送我委。电子表格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梁振军 联系电话:6889253 E-mail:LZJ_1028@163.com。
附件: 1.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2.编制说明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附件1:
2016年度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2 / 3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项 目 一、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2=3+4) 1、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2、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情况
(一)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6=7+8) 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2、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9=6÷2)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7÷3)
行次 单位 上年实际 本年预算 增减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 人 人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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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人 元/人 元/人
2、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11=8÷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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