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调研报告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1:03: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市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征收管理科)

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经过近几年跨越式发展,呈现出税收规模逐年攀升,经营行为日趋复杂,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等特点,相较而言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模式、方法都一定程度滞后企业经济发展,加之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已于今年到期,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与税收管理现状,探索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市局征管科就此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行业基本情况

再生资源行业存在着工艺简单,发展速度快,资金流动性大,实现利税强等特点,近年来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与地方政府财税奖励政策的推动下,行业发展呈现出蓬勃燎原之势,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市国税收入快速、跨越式发展,但其政策依赖性强、执法风险大、税收贡献不稳定等弊端也逐渐显现。

(一)户籍情况

截至2011年6月底,我市共有再生资源企业395户,其中回收企业201户,加工企业194户。主要以回收、加工废铜、废钢铁、废银、废铝、废铅、废锌等金属类再生资源和废硅、废塑料等非金属类业务为主。其中以回收废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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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等进行加工为主的有色金属回收企业156户、加工企业149户。大多数回收企业采取了“一厂一公司”的“1+1”经营模式,即一个回收企业与一个加工企业关联对应,回收企业收购的再生资源全部销售给关联加工企业。再生资源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丰县、横峰县、铅山县、xx县、开发区、信州区等区域。

(二)经济税收情况

上半年,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86.7亿元(所属期),应纳增值税10.86亿元。其中,回收企业销售收入56.52亿元,应纳增值税9.51亿元,增值税税负率达16.83%;加工企业销售收入130.18亿元,应纳增值税1.35亿元,增值税税负率达1.04%。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入库税款18.21亿元(征收期),同比下降17.39%,占同期全市计划考核口径税收总量的43.71%。其中回收企业入库增值税16.31亿元,同比下降23.99%,加工企业入库增值税1.9亿元,同比增长221.04%。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企业停业观望与市局加大查处整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力度、金属原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与加工环节税负人为转移至回收环节动力不足是回收行业税收下降、加工行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税收政策情况

---原有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对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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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企业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这是近年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虚增业务、虚开发票、骗取国家退税的主要动力与原因。

---政策现状。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再生资源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执法风险,但仍然有两个方面的执法风险值得各级税务机关重视:一是目前我市仍然允许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开具收购统一发票作为企业核算的凭证,这一方面起到了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也为加工企业转移税负、回收企业逃避企业所得税留下了一定隐患;二是国家对纳税人销售伴生金实行免征增值税(税务总局2011年第8号公告明确了伴生金的概念:对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伴生的黄金),如何去确定纳税人伴生金含量、真实性,避免企业偷逃税将是基层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挑战。

二、管理现状

近年来,市、县两级一直高度重视再生资源税收管理,致力于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控管措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再生资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管理方式

各单位对再生资源行业在部门管理方式上基本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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