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3:36: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实 施 细 则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2000年3月

目 录

一、 总则 (一) 目的 (二) 任务 (三) 基本要求 (四) 组织形式 二、 设计编制 (一) 基本要求 (二) 设计书提纲 三、 野外调查

(一) 野外调查记录方式 (二) 野外调查记录内容

(三)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四、 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一) 群测群防体系 (二) 监测网主要职责 (三) 工作内容

(四) 群测群防灾害体的选定 (五) 监测数据

五、 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一) 基本要求

(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 (三)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 (四) 地质灾害调查图件编制 (五) 报告编制 (六) 报告附件

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

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3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模糊综合评判方法2

1 1 1 1 2 3 3 4 5 5 5 12 12 12 13 14 14 16 16 16 17 18 18 21 24 27 36 41

附件附件 附件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

1.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等。 2.“以人为本”,对所属县(市)的主要集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潜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调查。 3.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4.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

5.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地质灾害减灾预案。

6.结合调查成果,对所属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基本要求

1.地质灾害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

2.地质灾害调查的灾种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对危及人及财产的潜在灾害点,如不稳定斜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