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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郑政办[2002]21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1.22 【实施日期】2002.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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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将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职能交市国土资源局。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跨地区勘测资质管理。

2.取消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3.取消跨地区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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