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9:35: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怀宁县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 110电话报警受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值守,统一受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执行。 二、承办机构

怀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消防大队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怀宁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 电话:110

2. 开展“110”宣传日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建立110接处警工作宣传机制,引导和规范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行为,并于每年1月10日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2、《关于大力开展2014年“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13﹞831号):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公安部决定将2014年1月10日作为“110宣传日”。 二、承办机构

怀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通过摆设展台、开展警营开放日、微博、微信、政府网等开展110接处警宣传活动。 六、服务时限

按公安部的通知要求时限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怀宁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 电话:110

3.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查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印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的通知 [公境传【2014】643号];第二项: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受理接待大厅专设服务窗口或者自助设备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查询本人签注的剩余有效次数。 二、承办机构

怀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三、服务对象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 四、申请条件

在怀宁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发证的申请人。 五、申报材料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申请人在受理接待大厅专设服务窗口或者自助设备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直接查询本人签注的剩余有效次数。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怀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电话:0556-5103218

4. 看守所关押的已决犯家属会见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看守所岗位执法工作规范》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 :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个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

二、承办机构 怀宁县看守所 三、服务对象 已决犯直系亲属 四、服务条件

在看守所被依法羁押的已决犯(法院下达判决并已生效的在押人员)直系亲属。 五、服务流程

在看守所被依法羁押的已决犯直系亲属,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在看守所接待室登记审核,经所领导审批,予以安排会见。 六、服务时限

详情请咨询0556-4022866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怀宁县看守所值班室 电话:0556-4022866

7. 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