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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8:34: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 1 第三章 给水排水规划 .......................................................................................... 2

第四章 电力电信规划 .......................................................................................... 5 第五章 管线综合规划 .......................................................................................... 9 第六章 消防规划 .................................................................................................. 9 第七章 绿化系统规划 ........................................................................................ 10 第八章 环卫设施规划 ........................................................................................ 11

一、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进一步改善历史文化街区的生活环境,恢复与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功能,

2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

第1.5条 规划范围

第1.2条

对历史街区地上及地下管线的建设活动进行系统的控制和引导,为历史街区的市政建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市政改造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9、《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6、《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8、《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1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20、《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本规划范围为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的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用地,规划面积共计60.22公顷。

第1.4条. 规划原则

1、 功能性 2、 安全性 3、 景观性

4、 保护原则、历史延续性

第1.5条 本规划是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实施之

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本规划是下一层次规划的设计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1.6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是对各项规划目

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和图纸,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和解释。

第1.7条 本规划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由北海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2.1 条 历史文化街区现状道路、交通特点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现状道路较窄,巷子众多,且建筑密集,部分巷子没有连通。但是由于历史城区路网格局、特色形成历史悠久,为了更好地保留历史风貌、古建筑、古树等,本次规划历史城区核心保护区内道路尽量维持现状,通过将过境交通转移到外围道路来改善历史城区内部的交通状况。

第2.2 条 历史文化街区道路、交通规划原则

A、保护与改造利用相协调:尽量维持历史文化街区路网格局、特色,延续历史

风貌,同时考虑旅游开发、消防、日常出入需要,对现状道路进行适当调整。 B、完善步行系统:将历史文化街区内部步行系统与滨海步行系统、外沙岛步行系统连接成完整的步行系统,方便旅游业的发展。

C、以人为本:在各主要出入口及重要节点处规划合适的停车场及公交停靠站换乘点,方便游客及内部居民日常出入需要。

第2.3 条 过境交通组织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以疏散交通为主,利用外围城市主次干道(四川路--北部湾路--广东路--滨海路(海景大道))承担过境交通。其中滨海路方案经两个方案进行比选,推荐采用方案一。同时通过和平路、文明路、新中路、解放路、新安街等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实现内部与外围城市道路的连接,更好的满足内部居民日常出入及发展旅游的需要。

第2.4条 步行系统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鼓励步行的出行方式,逐步将城区内部街巷(海边街、新兴一街、珠海西路、新兴路、民生路、民权路、民族路、海关路、珠海外街)调整为以步行为主的街道。并且通过在滨海路与外沙中路之间架设桥梁,实现了滨海步行系统的连通,与上述步行街道一起构成完整的步行系统。中山路则实施车辆单向限时通行的管理措施,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允许机动车辆通行。

第2.5条 道路竖向、断面及路面材料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尽量维持现状道路标高,仅对不满足排水坡度要求的路面进行微调。道路横断面尽量维持现状道路断面形式,局部根据排水、电力等市政设施需要进行优化。原则上靠近外围的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余内部以步行、非机动车为主的街道、巷子等采用与历史城区风貌相符合的路面材料,如青石板、青砖等,并结合排水要求进行设计。

第2.6条 停车设施及公交停靠站换乘点

规划区内的停车设施配建与交通政策相一致。配给适度的停车设施,本次规划共

新增停车场4处,新增公交停靠站换乘点5个。新增设的停车场及公交停靠站主要位于历史城区主入口及重要节点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公交站点以及公交始末站,以满足历史城区内部、旅游等车辆的停车需要、出行方便需要。

第2.7条 旅游线路规划:

线路: 滨海步道 ←→ 滨海路北主入口 ? ?

珠海路西主入口←→珠海路、沙脊街←→海关大楼

?

领事馆区←→解放路南主入口←→中山路←→中山路东主入口

该旅游线路为双向线路,游客到达主入口附近的换乘点后,可以换乘游览观光电

瓶车或者步行参观游览。

第2.8条 旅游交通组织

历史城区分别设有东西南北四个主入口,主入口附近配备有相应的停车场及公交站点。旅客到达各主入口后可换乘观光电瓶车或者步行进入历史城区内部进行观光游览、购物、品尝北海风味特产,或者沿着滨海步行道路欣赏美丽的海上风光。游览结束后到达附近的主出入口离开。

第三章 给水排水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改造规划

第3.1.1条 历史文化街区给水工程特点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给水管道过于陈旧,管道管径过小、损坏多、管材差,漏水现象严重。管道沿着排水沟、路牙石、建筑墙根敷设,部分裸露出地面,管道间距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管材的选择和管道的敷设随意性较大。为了更好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内市政管网的建设,通过采用更换新的管道,全部埋地敷设完善给水管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