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5:40: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

煤安监函〔2016〕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安标国家中心,有关单位:

为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此方案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请安标国家中心将此方案转发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企业和矿用产品检测检验中心等相关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牛军、余博龙,010-64463225。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6年12月29日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安全监测监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促进安全监测监控多元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煤矿安全预测预警水平,实现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的深度分析和综合利用。

(三)支持安全监管监察,促进煤矿企业合理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井下日常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统一技术方案,示范先行、稳步推进,针对不同的矿井类型分步实施。

2.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配合。发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作用,突出煤矿企业在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中的主体地位,引导生产企业积极进行产品研发和升级,督促检测检验机构和安标中心积极配合开展产品检验和MA认证。

3.继承发扬、需求优先、扎实有效。在充分利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升级改造;推广架构简单系统和激光、红外等先进监测技术装备,确保升级改造有效。

4.新安装系统与煤矿在用系统分类处理。新安装的系统满足新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

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煤矿在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经技术改造后满足新标准要求。

三、主要内容 1.传输数字化

在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的基础上,将传感器(模拟量)至分站升级为数字传输,实现安全监控系统的数字化,促进智能传感器发展。

2.增强抗电磁干扰能力

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设计,通过以下试验:地面设备3级静电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2级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2级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交流电源端口3级、直流电源与信号端口2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B。

试验条件:形成完整的系统架构,组成设备的类型齐全;至少一台分站达到满载要求;交换机及接口的每个电口至少带载一台设备。

试验加载方法:系统中不同类型组成设备均分别进行试验;试验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即系统传感、传输、显示、控制、执行的功能正常。

3.推广应用先进传感技术及装备

推广使用架构简单系统以及激光、红外等低功耗传感器、自诊断型传感器,鼓励使用多参数传感器。

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瓦斯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