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材料管理规程2008.02.20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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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

编号:Q/AJ/GWZ(R)-03-2008

焊接材料管理规程

(2008版)

批准:

审核

编制;

2008.02.20发布 2008.02.20实施

大 连 宝 原 核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编号: Q/AJ/GWZ(R)03--2008 焊接材料管理规程

2008版 第0次修改 第1页 共8页 1 目的

焊接材料是保证产品焊接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做到科学管理,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承制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核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的 管理。

2.2 本规程规定了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复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的要求。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焊接材料定额及采购要求的编制。 3.2物资部负责焊接材料的采购和一级焊材库的管理。

3.3 各生产分厂负责二级焊材库焊接材料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

3.4质保部负责进厂焊接材料的验收或复验,并对焊接材料的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4 焊接材料的采购

4.1物资部采购人员应根据技术部编制的焊接材料定额及焊接材料标准和特殊要求(如果有)采购焊接材料。并应核对所购焊接材料质量保证书中的数据是否齐全、合格;另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焊接材料,采购人员应在焊接技术人员指定的焊接材料生产厂,按特殊要求进行购买。

4.2 采购焊接材料应择优定点,尽量减少供应厂家。可由质保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部提供的厂家名单进行质保考察,定出合格分承保厂家。

4.3 进厂焊接材料必须先放在待验区,经质保部验收或复验合格,并签发“压力容器焊接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才能放在合格区。 5 焊接材料的验收

5.1原材料检验员根据“器材入厂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按物资部门提供的“压力容器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及技术部门编制的焊材技术协议(必要时)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5.2原材料检验员审查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的三性,即:证件的有效性、证件的完整性、证件的正确性。即:

Q/AJ/GWZ(R)03--2008 第2页 共8页 第0次修改

1)质量证明书(原件),必需清晰、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若从非焊材生产单位获得焊接材料时,应同时取得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2)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齐全,其内容为:

a)焊条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合同号、批号、供方名称、需方名称、发货日期、 焊条牌号(商品名称)、型号、标准号、焊条规格(直径)、以及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包括参考性指标)

b) 焊丝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合同号、批号、供方名称、需方名称、发货日期、 焊丝牌号、焊丝规格(直径)、以及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包括参考性指标)。

c ) 焊剂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合同号、批号、供方名称、需方名称、发货日期、焊剂牌号(商品名称)、型号、标准号、以及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包括参考性指标)。

5.3在物资部门的配合下,原材料检验员逐件检查包装质量及标志。

5.3.1焊条按批号进行包装,应做到密封防潮,并能保证焊条存放在干燥仓库中至少一年不受潮变质报废;分包包装的焊条应装箱,包装箱应牢固耐用,以保证焊条在运输、搬运过程及正常储存时,包装不致损坏。

5.3.2焊丝应捆扎,每捆应由一根钢丝组成,不得散乱或成“∽”字形,每捆钢丝的内径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 5.3.3焊剂包装不得有破损。

5.4在物资部门的配合下,原材料检验员逐件检查包装标识。 5.4.1焊条的标识:

①单根焊条必须在夹持端的药皮上印有焊条型号或标记;字型应采用醒目的印刷体,字体颜色与焊条药皮间应有较强的反差,以便在正常的焊接操作前后都清晰可辩。JB/T4747-2002《压力容器用钢焊条定货技术条件》规定:焊条靠近夹持端的药皮上印有“JB/T4747”字样。

②每包焊条的包装外面有下列标记:焊条型号、焊条牌号(商品名称)、直径及长度、批号、适用电流、极性、容许的最大及最小焊接电流、焊条烘干 规范、制造厂名、日期。

③包装箱外面有下列标记:焊条型号、焊条牌号(商品名称)、 直径及长度、焊条净重或根数。制造厂名、日期。

5.4.2焊丝的标识:每盘钢丝至少附有两个标牌(签),标牌(签)上应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