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17: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 因谋取个人利益或违法、违规行为而使公司声誉、形象、经济蒙受损失者; 5)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且不听劝阻者; 6) 挪用公款者,或工作时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害者; 7) 贪污受贿者,或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索取业务单位、关联单位的利益者; 8)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者,或出卖公司情报谋取利 益或虽没有牟利但情节严重者;
9) 有意破坏公司财务或侵占公司、他人财务1000元(含)以上者; 10) 浪费公司财务,造成公司重大损害者;
11) 以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任何有失诚信的行为,如:应聘时提供
虚假信息、虚报业绩、奖金、加班时间、各类费用、修改∕伪造出勤记录、医疗证明或 其他原始凭证等;
12) 在公司规定的职责以外私自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业务或在外兼职、或个人经营企业 者;
13) 越权或者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向他人做出承诺、签署文件或借取财物者; 14)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15) 偷窃或盗卖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16) 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17) 伪造签字或偷盖公司公章者;
18) 出于诋毁、污蔑及威胁公司或员工形象的目的以各种方式散布谣言或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片,足以破坏公司声誉者;
19) 应聘、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履历描述不实或隐瞒重要情形者; 20) 弄虚作假,虚报成绩,情节严重者; 21) 任何违反《商业行为准则》者;
22) 拒不接受公司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规定所作的岗位调查者; 23) 怠工者;
24) 唆使或聚众闹事者;
25) 在工作和非工作时间骚扰异性者; 26) 挑拨他人矛盾者(包括客户); 27) 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赌博、酗酒者; 28) 斗殴者或殴打、恐吓他人者; 29) 符合旷工处罚细则3.3.5(3)之规定的;
30) 扣分满20分,或累计∕合并达到2次书面警告; 31)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可予以辞退者。 (5) 降级∕降薪及调任
对于有违法行为和不良工作表现的员工,公司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有权给予降职(包括降薪)或转岗处理。
*注:以上所述中“严重失眠” “重大损害” “营私舞弊”等具体解释见第五章
第六章 员工沟通、投诉、建议
6.1 沟通
6.1.1 公司提供各种途径,鼓励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下属之间以及集团中心之间与商场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和沟通顺利。
6.1.2 为了促进公司上下内外的沟通,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激励员工对自己和对公司的自豪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公司主办了内部刊物《我们》。 6.1.3 公司还采取定时召开各层会议的方式强化内部沟通机制。
6.1.4 员工还可以通过公司的内部组织,如党委、团委、工会以及各种委员会等进行沟通。 6.1.5 公司将随时将新发布的制度、规范、任命、员工活动安排等文件给予公示,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最新消息。 6.2 投诉
公司关心员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员工如有问题或困难,可以按下列程序投诉; 6.2.1 请员工与直接主管联系。我们深信通过员工与其直接主管的沟通,绝大部分问题或困难都能圆满的解决。
6.2.2 如果直接主管不能解决,请员工以书面形式将情况提交给隔级主管,并可抄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隔级主管应安排面谈和调查,并尽力解决。
6.2.3 如果隔级主管的解决不能使员工满意或不予解决,或者员工有重要的问题需总经理亲自解决时,请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联络,由他∕她尽快安排面谈。 6.3 建议
公司欢迎员工提出建议,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提升。公司管理层、工会、党委、团委及各种委员会等均为员工建议的听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