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9:30: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竞赛时间安排表 时间 07:30 07:45-07:55 07:55-08:25 竞赛环节 启封赛场 场 作人员检录并进行一次加密确定参赛编号 参赛选手凭一次加密后的参赛编号进行二次说 明 在裁判员和监督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启封赛竞赛选手进行一参赛选手持参赛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接受工次加密 二次抽签加密 抽签加密确定赛位号 08:25-08:50 竞赛入场检录 参赛选手凭赛位号接受入场检录确认没有携带竞赛禁止的工具和材料 竞赛选手入场就参赛选手根据赛位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竞08:50-09:00 09:00 13:00 13:00-15:00 15:00-21:30 21:30-22:00 22:00-00:00 第二天09:00-12:00 位、宣读竞赛规赛工位、裁判宣读竞赛规则及赛场规则,发则、发布竞赛任务 布竞赛任务并作必要说明 竞赛开始 竞赛结束 赛项申诉与仲裁 评分 解密 成绩公布 闭赛式 竞赛开始 选手保存竞赛成果 -- 裁判组对竞赛的各参赛队评分 对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公布成绩 公布成绩、颁奖 本竞赛一场进行。 (三)竞赛过程 1.参赛选手入场和就位

参赛选手使用报到时领取的抽签号,进行一级加密顺序号及二级加密赛位号的抽取,入场时赛位号进行检录查询赛场的位置,并按照工位位置就位等候比赛开始;

2.竞赛过程

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选手通过赛位号找到比赛工位,正式进行竞赛,按照每个工位提供的任务书上的项目要求,完成每个项目任务要求,并按照任务要求提交和保存竞赛结果;

3.竞赛结束

在竞赛规定时间到达后,裁判长会宣布竞赛结束,每个竞赛工位设备锁定,参赛选手停止所有操作,并按照裁判组要求有次序的离开竞赛场地。

六、竞赛赛卷

本赛项采用公开样卷和赛题库的方式。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人才培养要求和物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本赛项在开赛前一个月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赛项的赛题库和样卷。

本赛项将建立赛题数量不少于10套的赛卷库,各套赛卷的重复率不超过50%。正式赛卷于比赛前三天经赛卷库随机排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赛项比赛结束后一周内,正式赛卷(包括评分标准)通过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www.chinaskills-jsw.org)公布。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本赛项高职组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赛。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要求执行。

(二)报名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组织报名,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时间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受审核;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

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三)赛前准备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工位熟悉。

2.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执委会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四)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五)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解密后汇总后,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在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六)其他

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竞赛指南或赛前说明会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2.竞赛设备。所有竞赛设备由赛项执委会负责提供和保障,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

3.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配备3把工作椅(凳)。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公用备件等竞赛相关设备。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赛场开放。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等开放。允许媒体、行业专家等在规定的时段内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九、技术规范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表中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序号 1 2 3 标准号 GB21671-2008 LD/T81.1-2006 ISO/IEC 29182-5-2013 中文标准名称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传感器网络参考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