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格式-工程履约保函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4 23:50: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履约保函

编号:

(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被保证人申请,我方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担保的范围及担保金额

我方的担保范围是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称为“担保金额”)。 二、担保的方式及担保期间 我方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

我方担保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后六个月内,贵方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但担保有效期最迟不超过XX年XX月XX日。

三、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第(2)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被保证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担保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担保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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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担保责任。

五、担保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担保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担保责任的,自担保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担保责任解除。

2、被保证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担保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担保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担保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担保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被保证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被保证人的另行约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3、贵方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被保证人责任致使我方担保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担保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被保证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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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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