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7:59: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奖学金。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专研、科研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2012 〕 3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符合条件的我校二年级、三年级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和奖金额度由教育厅确定。 第三条 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其宗旨在于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激励研究生求真务实、勤奋笃学、专心科研、积极进取。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2 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评审学年内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在学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研二学生放宽此标准,用稿通知无效。

5.评审学年内积极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或学术活动5次以上。

6. 评审学年内具备1-5条件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3)在学校党、团、学、班组织任职。 (4)同等条件下,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7. 本条所提及的条件均需在评审学年内取得。 第六条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明细表 一、 科研、著作等计分标准 1. 科研项目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 项目类别 计分 计分标准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第八 第九 主持人 参与参与参与参与参与参与参与参与参与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35 30 25 20 15 10 30 25 20 15 15 10 25 20 15 10 10 10 20 15 10 10 10 10 25 20 15 10 10 10 20 15 15 10 10 10 15 15 1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重大招标 120 国家级 重点 100 一般、青年 80 西部 重大招标 教育部、国家软科学 重点 一般 省部级(社科规划项—— 目、自然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 自治区教育厅项目、—— 社科联基金项目 校级重大 校级一般 说明:

—— —— 7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 —— 10 10 — —— 10 — —— 10 —— —— 1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 —— —— —— 5 —— —— —— —— 5 —— —— —— —— —— —— 5 —— —— —— —— —— —— ①国家级课题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含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自治区软科学项目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②项目立项后,立项当年计总分的1/3,结项当年计总分的2/3。 2.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1)中文核心期刊计分标准

特类期刊:在特类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计80分。 A1类:在A1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60分。 A2类:在A2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40分。 B类:在B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20分。 (2)少数民族文字类核心期刊计分标准

A2类:在A2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40分。 B类:在B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20分。 (3)报刊计分标准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的相关专业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论文,计分40分;

“内蒙古日报”理论版的发表相关专业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计分20分。

(4)外文核心期刊计分标准

特类期刊:在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80分。 A级期刊:在A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60分。 B级期刊:在B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立完成计40分。 (5)论文转载计分标准

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加60分;摘要转载的,每篇加40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加20分;摘要转载的,每篇加10分。

已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集或被其他刊物重复转载,不累计计分,只按最高分值计分。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