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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笔记之康德

幽簧 发表于 2007-1-4 18:47:00 (二)康德的理论哲学的中心问题

康德认为对人类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一切问题都与之有关的中心问题或总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1、什么是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提出“先天综合判断”与他对知识的看法和判断的划分的思想有关。

(1)他认为任何知识都要通过判断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只有那种既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和又能增加新的内容的判断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

2、他通过对判断进行划分,然后推出了他的“先天综合判断”。

首先他同意休谟对判断作“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的区分,并且同意休谟认为分析判断是先天判断和必然判断的分析(休谟那里用“命题”表示判断)。 但是他不同意休谟认为综合判断仅仅是后天判断和偶然判断的看法,认为休谟这样对判断的区分知识在逻辑形式上对判断的区分,没有涉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

他认为如果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的因素考虑进来,还有第三种判断即“先天综合判断”。 因此“先天综合判断”是指那些在内容和性质上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具有必然真理的综合判断。

2、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论证思路 康德提出了“先天综合判断”,当然就要去证明它,说出它成立的理由。他先是举出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命题来说明,然后在进入到形而上学中去论证。他的论证始终是围绕着“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来展开进行的,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他哲学的中心问题,当然也是困扰康德的难题。

这个问题可分开成两个问题:

(1)哪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

(2)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

首先,关于对“那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问题的解决,康德采取了不同于以往经验论派和唯理论派的看法,认为经验知识中一切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因为他认为“先天”首先是一个逻辑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概念,因此先天命题就不一定是在时间上先于经验而获得的东西,而是指那些为经验提供必要的前提的知识要素,即“普遍必然性”的要素。

康德指出了数学命题、自然科学的基本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但是对形而上学命题是否先天综合判断,康德采取了两种回答方式,一是事实的回答方式,二是理想的回答方式。 关于对“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问题解决,是解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关键,关系到对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否成立,因此康德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形成了他的先验哲学。

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意义,在他看来具有为人类认识找出坚实的基础的重要意义,因为它实际上解决的是:(1)纯粹数学何以可能? (2)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

(3)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或作为传统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 (三)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数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感性”概念

(1)感性的定义:“通过被对象的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 (2)认为在感性中有如下三点认识:

第一、感性产生表象要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刺激感官的对象叫“物自体”。刺激形成表象的材料是感性直观的后天因素。

第二、感性产生表象要由对物自体的刺激做出反应的直观形式。直观形式是先天的。 第三、感性接受的表象称为感性直观。 2、什么是“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 康德认为有两种: (1)“空间”形式

康德关于“空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空间”形式使几何学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2)“时间”形式

康德关于“时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时间”形式使代数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3、康德在他的先验感性论中形成了如下几个重要结论:

(1)感性直观(即感性认识)是感觉材料和直观形式的结合。 (2)感性直观(表象)不是外部对象“物自体”,它形成了“经验”即现象,“物自体”因此不在经验中,不是经验的对象。

(3)时间和空间虽然是先天的,但是一切现象所具有的特征或形式,因此也是实在的。 康德的时空观在性质上是一种对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进行结合的时空观。 (四)康德的先验知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理智)”概念 (1)“知性”的定义:指为联系直观以思维对象的能力。 (2)感性与知性的联系和区别:

(3)知性也有自己的先天的纯形式。 2、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的纯形式”

康德认为“范畴”即是知性的纯形式。

(1)康德通过逻辑判断的形式推导出知性的范畴,同时也证明了逻辑判断的认识基础。 康德推导知性范畴所使用的逻辑判断:四组十二种。 (2)康德提出的知性范畴:四组十二个。 康德的“范畴表”的意义:

A、第一次猜测到了判断与范畴的内在关系。

B、由于他的范畴表是一个体系,尤其他作“三分法”,有对范畴的辩证本性的猜测。 3、康德对范畴的作用的论证。

(1)认为范畴作为知性的先天形式来自于“我思”的先验统觉,“统觉”就是把形形色色的直观材料统一为一个概念的综合能力。

(2)认为由于统觉,所以一切被自我所意识到的表象,都按照某种普遍必然的方式被连结在一起。逻辑判断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功能,判断的形式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综合统一的普遍必然的方式,因此,呈现在自我意识中的一切感性直观材料都被知性范畴所连接,由此综合得到的经验知识是客观有效的。

(3)认为范畴除了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没有客观有效性,它的有效性只是经验的客观有效性。

4、康德的关于“认为自然界立法”的论断 这个论断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如以上所说,知性只能及于经验即“现象世界”。

(2)知性被运用于直观材料时,铸造了现象或经验内在的联系、规律性和同一性,从而既产生了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知识,同时也产生了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因此,纯自然科学是可能的。

康德的先验知性论一方面肯定了理性认识的能动作用,但另一方面,等于说随着认识的深入,“物自体”世界距离我们愈来愈远。 (五)康德的先验理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形而上学可以可能?”问题的研究。但是我们将看到,康德研究的结果是不同于他对前两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的。 1、什么是康德的“理性”概念 在康德看来,“理性”是比“知性”更高级的能力,它指人心中要求把知性所得到的各种知识、原则、定律等等,再“加以综合统一”,把它们改造制作、加工整理为最高最完整的系统,以达到把握无条件的绝对的知识的能力。 2、认为先验理性的先验性在于先验理念。 按照对知性进行分析的同样思路,康德认为与理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推理,从推理的形式可以推出理性的最高概念。认为理性的概念有三个,即三个“理念”: (1)“灵魂”理念:它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概念。 (2)“世界”理念:它是一切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3)“上帝”理念:它是统一精神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康德认为这三个最高概念是理性主观自生的“先验概念”,所以叫“理念”。它们是用来系统化知性的经验知识的一些指导原则,而不是有实际存在的对象与之相应的理性概念。就是说,现象或经验中并无和理念相一致的对象,理念乃是同任何实在对象无关的主观概念。 3、认为理性运用会产生悖谬或“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如果理性仅仅把“理念”作为“综合统一”知性知识的指导原则,那时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益的。然而,人的理性具有把这些理念作为知识对象的自然禀性,不免产生“幻相”,把主观的理念当作有客观内容的,即有现实的对象和它们相一致符合的东西来认识。

康德认为“幻相”产生的原因是:当人们在思考这些理念时,总要对它们有所判断,而除了范畴外,人们又没有其它的判断的工具;于是,人们很自然地将范畴运用于理念,作出它们是否存在,有何属性,有何因果关系等等判断,这样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先验幻相。 康德认为理念被当作先验幻相有两个错误:

第一、范畴只有经验的使用,只能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把范畴运用于经验之外,是非法的超验的使用,产生的结论没有客观有效性。

第二、范畴所适用的对象都是可知的现象,当范畴被误用于理念时,理念也同时被误解为知识的对象;但实际上,理念根本不是时空中的对象,不可能被认识。

康德认为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就是以先验幻相为研究对象。与三个先验理念相对应,形而上学就有了“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学”和“理性神学”三个部分,康德一一地对它们进行了批判,指出了他们不可能作为知识而存在。 (1)关于理性心理学的背谬。

康德认为“理性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灵魂”(或“心灵”),主要目的是证明灵魂不朽。证明的全部推理是以“灵魂是一个实体”的推理为基础的。这个推理是: 大前提:实体是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小前提:灵魂(思维存在者)是一种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结论:灵魂是实体。

康德在分析这个推理时指出,这是一个有悖谬的三段式推理,它的悖谬在于犯了“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