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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思考
2010-09-03 10:54 未知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全部承包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审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额、计价规范、造价信息及工程合同等,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审计。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常发生变更签证较多、合同价款调整较大等现象,究其原因,与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合同中对工程内容及要求的描述不完整不清楚或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对合同文件理解不准确、为了自身的利益高估冒算有很大关系。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对于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根据笔者工作中的体会,总结分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并就如何进行结算审计以及审计中应注意哪些要点表达了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一)施工单位使用各种手段多报虚报,提高工程结算价格。
由于当前评标中广泛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往往以极低的价格报价甚至低于成本报价。此外,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在竣工结算时,往往机关算尽,使用各种方法多报虚报变更内容和量价,以获取更多工程结算款。施工单位多报虚报工程结算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多报工程量和单价
多报工程量和高报单价是施工单位提高工程变更价款最常见和主要的方法。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工程变更签证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工程量计算不正确。施工单位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往往错套定额,选取价高的定额子目;高报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正确或没有依据商务标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属于商务标内或类似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商务标单价,而是按照市场价重新报价。 2.虚报工程变更项目
施工单位会虚报变更事项,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也没有按变更事项进行施工。例如某办公楼工程有一份变更签证的内容为:办公楼东西两侧增加散水350m2 。但经审计人员现场核实,现场办公楼周边并没有散水。还有的施工单位会针对某一变更事项重复编制、报送变更,例如在某市政道路工程中,对某一交叉路口进行处理,一份签证已增加粗粒式和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各200 m2 ,但在随后的相关签证中又重复计算了一遍。 3.多调增,少核减或不核减
工程内容或做法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往往对增加的部分多报工程量和单价,对原工程内容或做法却不予以核减,或只核减工程直接费,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却并没有给予核减。例如,某道路工程由于征地拆迁原因取消其中的一段道路,施工单位所报变更中只是核减了该段道路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措施项目费并没有按比例核减。 4.变更及索赔证据不充分
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不做记录,最后提出的变更单中只有事项的叙述,并没有附任何变更及索赔证据,或所附证据资料与变更及索赔事项无关。例如,在某绿化工程变更签证中,施工单位提出因甲方填土标高不够,增加某测量队测量费16,000元,后面提供的却是某劳务队开具的五万多元的发票。 5.计算错误
虽然工程计量计价软件目前使用广泛,计算错误也越来越少,但是在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时,依然能发现许多计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是造价文件编制人员无心的疏忽,有的却错的很“奇怪”。例如,在某绿化工程中,有一张变更签证为工程减项9.8万元,但在工程结算价
款的计算页上,该减项金额却变成正数增加到工程结算总价中,一负一正之间,结算价就增加了近二十万元。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管理控制不严,工程变更签证不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管理还不是很严格,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变更签证无效
工程变更签证是工程变更发生、施工延期、合同价款增加的书面证明文件,它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建设单位送审的签证中有很多都是在竣工结算时补办的,有的甚至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两年后建设单位才签字,这些签证都属于无效签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第九条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报告及确认的时限,但是很多建设单位并没有依据这些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地管理。还有一些无效签证没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签字盖章,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2.工程变更的办理不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变更的发生并不是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也没有关系,此类变更建设单位也盲目给与签证,并没有参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例如,某绿化工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增加排水费17万元,理由是雨季降水量很大,施工场地低洼,排水沟无法自然排水。此变更签证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该工程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因施工填土后场地低洼引起的排水费含在投标报价内,以后不予调整。 3.工程变更签证中出现与该工程项目无关的工作内容
在送审的变更签证中经常会出现变更事项与工程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一般为建设单位让施工单位垫付的与该项工程无关的费用,或将工程外的零星工作交给施工单位完成。例如,某办公楼配套绿化工程中,有一份关于房建工程晒图费的工程变更签证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经了解,原来是绿化施工单位帮忙垫付的办公楼工程图纸费。 (三)竣工图编制不合格,竣工结算资料不齐全
竣工图是对工程施工的记录,其中包括了工程变更,反映了工程最终的设计和施工方法。竣工图编制问题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把施工图直接作为竣工图,并没有将工程变更的内容添加到施工图中;竣工图没有盖章,或有施工单位的签字,但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此外,竣工结算书往往缺少某些资料,如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或设备采购的合格证及交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结算时工程尚未完工或未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目前,仍有少数工程在尚未全部完工或未竣工验收时即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遵循一定程序
审计人员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制定一套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应至少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审计单位接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计划。 (二)初审阶段
1.审计人员熟悉送审的结算资料,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必要时可深入工程现场查看。 2.审计人员应仔细阅读工程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资料。
3.审计人员已熟悉工程结算资料后,重点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以便向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
(三)现场查验
审计人员完成初审后,应踏勘工程现场,并就发现的问题仔细查验。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根据竣工图纸详细检查工程完工情况,详查或抽查工程质量情况。审计人员应着重检查工程变更以及存在问题处的工程实际情况。 (四)沟通阶段
审计人员根据初审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与建设、管理、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交换意见,对于存在的分歧根据合同等文件充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出审计结论。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一)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招投标文件是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和基础,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接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审计人员应首先熟悉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了解工程基本情况的同时,主要注意这些文件关于该工程具体的、专有的条款。如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内容的具体描述和要求,商务标的编制说明,合同的专用条款等。这些内容是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最主要和直接的依据,也是对工程变更签证审核的前提,必须全部理解吃透,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充分、合法、合理。
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审核时,主要检查签证中是否存在本文第一部分(二)中所提到的问题,存在问题的签证,审计人员应不予承认,增加的变更价款应予以核减, (二)工程量复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重点审计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复核工程量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根本工作和主要途径之一,工程量的复核包括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签证内工程量的复核。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属于工程质量审核的一部分,主要是通过现场复核来实现。变更签证内的工程量是施工单位做手脚的主要内容之一,存在着很大的审减空间。审计人员根据变更图纸和签证内容逐项复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书,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该核减的工程内容。
(三)综合单价审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着重审计综合单价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对综合单价审核,应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首先应明确变更的工程内容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合同内的工程内容一般参照商务标中相同或类似内容的单价,合同外的内容如果合同条款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按合同条款审核,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价位是否合理,建设单位有无对施工单位报价进行审核。综合单价的计算采用地方预算定额的,应审核其定额子目的套用是否正确,定额换算及单价计算是否正确。
(四)现场复核是做出审计结论的前提。
现场查验是最直观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踏勘现场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也可以自行查看。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着重查验以下内容:一是工程是否全部完工,工程现场是否同竣工图纸一致,竣工工程是否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集中查验变更处的工程情况,检查工程变更签证是否同工程施工一致。三是就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其它疑点或问题现场核实。
(五)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
良好的沟通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参考建立:一是审计组内部要加强沟通,审计人员之间应就审计中各自发现的问题积极交流,从多个角度分析、研究并解决问题。二是审计组组长应加强同建设单位的联系,如有必要还需要与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三是审计结论初步形成后,审计组应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并就存在的分歧充分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的审计结论,切实提高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