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8:45: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企业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浅析
朗威公司:李勇 张心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职工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虽然这些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自己负担的,但实际由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对个税的影响力很小。对于普通职工来说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工资薪金这一块,如果企业能够进行精心的筹划,统筹安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不仅对职工有利,直接增加职工的实际待遇,而且对企业效益也产生积极的影响。下面本人就我国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纳税筹划相关概念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含义
关于个人所得税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交多少个人所得税都是财务部门考虑的事,而实际情况是在企业确定薪酬制度的那一刻起,个人税负已经基本确定,这时再靠财务部门做所谓的“技术处理”已经于事无补,因此个人所得税应从业务部门制订薪酬制度开始进行筹划,本文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理解为如下含义: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扣缴义务人利用税法的特定条款和规定,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实现技术,通过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发放进行周密筹划,以防范涉税法律风险、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实现个人税负最小的一种管理活动。
2、偷税、避税、纳税筹划的比较
(1)纳税筹划与偷税比较: 我国刑法对偷税的界定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国家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加以限制的.而纳税筹划充分考虑法律评估,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受国家保护和支持.
(2)纳税筹划与避税相比: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上的漏洞.不足和缺陷,在纳税前采取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规避或者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避税的目标是少缴税款、降低税收负担,但避税遵循的原则与纳税筹划不同,避税强调“非违法”原则,即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即可,其着力点在寻找税法规定的漏洞或者盲点,在某种程度上其行为结果可能是和税收的立法精神相违背
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国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中,都有专门的反避税规定,在其它税收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
二、企业如何做好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根据2011个税修改案规定,个人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职工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工资薪金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因此,要降低税负,可以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
1、科学筹划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的发放结构。
如:按企业薪酬标准,小王全年薪酬标准为18万元,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有多种组合方案,本人分别选择月度工资0元、3500元、、8000元、12500元、15000元5种薪酬发放方案进行了演算(不考虑保险等扣除),结果如下表所示: 方案 1 2 3 4 5 月度工资 0 3,500 8,000 12,500 15,000 年终奖 180,000 138,000 84,000 30,000 0 月扣个税 年终奖扣个税 全年累计扣个税 0 44,125 44,125 0 34,500 34,500 345 16,800 20,940 1,245 3,000 17,940 1,870 0 22,440 对小王而言,方案1为最差,方案4为最优,全年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44125元、17940元,两者相差26185元。此外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月度工资的增加,全年累计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因此在职工全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科学安排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的发放比例,找到两者之间税率的最佳配比,从而有效降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担。
2、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条件,本人认为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如:企业与小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小刘每月待遇为8400元,本人演算了在
企业不缴纳公积金、按5%缴纳公积金、按12%缴纳公积金三种情况下,小刘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实际收入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企业 负担 8,400 8,400 8,400 月工资 8,400 8,000 7,500 公积金比例 0 5% 12% 公积金 0 400 900 应纳税速算扣税率 所得额 除数 4,900 4,100 3,100 20% 20% 10% 555 555 105 月缴税后个人个税 工资 实得 425 7,975 265 7,735 205 7,295 7,975 8,135 8,195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企业按12%缴纳公积金时小刘每月实际收入最高,比企业不缴纳公积金时多220元,而企业的负担保持8400元不变。因此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企业应尽可能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3、合理筹划一次性奖金的发放,避免“发得多拿得少”。
如:小李年终奖为18000元,小宋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12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小李、小宋税后所得分别为17465元、16305.9元,小宋比小李多发奖金1元,但税后所得却比小李少1159.1元,主要原因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要确定的税率高于某一档次,其全额就要适用更高一级次的税率,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奖金发放无效区间。具体如下表所示: 奖金区间 -18000 18001-54000 54001-108000 108001-420000 420001-660000 660001-960000 960001- 奖金数额 税率 扣除数额 应纳税额 18,000 3% 0 540 19,283 10% 105 1,823 54,000 10% 105 5,295 60,188 20% 555 11,483 108,000 20% 555 21,045 114,600 25% 1,005 27,645 420,000 25% 1,005 103,995 447,500 30% 2,775 131,495 660,000 30% 2,775 195,225 706,569 35% 5,505 241,794 960,000 35% 5,505 330,495 1,120,000 45% 13,505 490,495 税后净得 17,460 17,460 48,705 48,705 86,955 86,955 316,005 316,005 464,775 464,775 629,505 629,505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69元、960001元-1120000元等六个区间属于“多发不如少发”的盲区,企业在分配员工一次性奖金时,应避开这些盲区。
4、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