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讲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0:18: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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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素质差,责任心差。 1、制定了管理制度、措施,但制度操作性差,可执行程度较差。如没有“压力容器技术登录簿及使用登记证”。 7 2、危险的设备、工艺、容器、建筑有防范措施,但防范措施不齐全或不可靠。 3、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素质一般,责任心一般。 4、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不具体、不完善、不切合实际或没有演练,没有及时修订。 1、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程。如专用钢材和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定期试验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热工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热工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热工防“三误”实施细则、两票三制实施细则等。 2、制定相关实施措施,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如重大试验有压力容器超水压试验措施、压力容器安全门校验措施、除氧器水位保护试验措施等。 5 3、已经存在显著危险的设备、工艺、容器、建筑制定有防范措施。如防止除氧器满水、缺水办法等。 4、压力容器监察、检查、操作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如取得了“锅炉监察工程师证”、“锅炉检验工程师证”等。 5、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素质强,责任心好。 6、建立健全了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配置了必要良好的应急救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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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A 汽油罐及加油站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C.1 范围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C.1.1 范围

加油站和汽油罐。

C.1.2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 C.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1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C.3 危险因素值安全评价对照表

C.3.1 事故危险可能因素L值对照表

表C.3.1 事故危险可能因素L值对照表 L值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因素(条件范围) 1、独立加油站或临近无高大建(构)筑物的加油站,没有设可靠的防雷设施。 2、架空电力线路跨越加油站。 3、加油站没有配置灭火器材。 4、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不是防爆型的或电气线路、设备破损致使带电部位外露。 5、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6、油罐没有进行防雷接地。 10 7、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油罐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小于2m。 8、油罐和管线有泄漏。 9、加油机设在室内。 10、罐车卸油未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11、加油站的工艺管道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12、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未充沙填实。电缆与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8 16

1、加油站内建筑物的门、窗是易产生火花的金属门窗等。 2、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没有通风设施或未投入使用。 Q/CDT109 0005—2008

3、加油站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未安装阻火器。 4、加油站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的耐火等级低于二级。 5、加油站的罩棚未采用非燃烧体构造。 6、油罐的进油管,未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7、油罐通气管的直径小于50mm,通气管管口未安装阻火器。 8、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未分开设置。 9、油罐的量油孔未设带锁的量油帽。 10、加油枪的流量大于60L/min。 11、卸油用的连通软管没有选用耐油和导静电软管。 12、未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 13、加油站内灭火器超期未检。 1、加油站内设有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 2、一级加油站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低于1.5倍杆高,二级加油站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低于1倍杆高。 3、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低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表4.0.4的规定。 4、加油站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未接地。 5、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小于 5mm。 6、加油站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的水平距离不符合以下要求: ①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 ②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7、加油站的工艺管道未埋地敷设或采用管沟形式敷设时未用砂或细土填实。 8、油罐的通气管管口未高出地面4m及以上。 9、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未高出建筑物的顶面至少1.5m。 10、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时,未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11、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通风设施不足或通风效果不好。 1、在城市建筑区内建有一级加油站。 2、加油站靠近城市干道交通路口附近。 3、加油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未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4、加油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未设置隔离墙。 5、加油站内堆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搭设其他临时建筑。 6、加油站内建筑物的门没有向外开。 7、车辆进、出口,没有分开设置。 38、一、二级加油站配置的灭火毯少于5块,沙子少于2m。三级加油站配置的灭火毯少于23块,沙子少于2m。 9、加油站配置的灭火器不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②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③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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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别设置。 2④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10、油罐接地点少于两处。 11、加油站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管道法兰未用金属线跨接。 12、加油站高出地面的量油孔、通气管、放散管及阻火器等附件,没有相互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并与储罐的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 1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符合以下要求: ①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Ω; ②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Ω; ③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100Ω。 14、加油站附近如果有消防水系统,没有按规定维护好,没能保证足够的水压。 2、加油站内的灭火器没有检查维护日期或标注使用有效期的标签。 3、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未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4、加油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 5、消防通道不畅通,存放杂物。 6、加油站内没有通讯报警装置或对外联络电话。 7、加油站内种植油性植物。 8、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未知领域引起的事故。 9、存在其它一般性问题。 C.3.2 加油站影响因素E值对照表

表C.3.2 加油站影响因素E值对照表

E值 加油站影响因素 10 加油站 C.3.3 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表C.3.3 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C值 危险严重度因素 10 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3至9人,或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财产、设备毁灭,直接经济9 损失200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2人,或死亡和重伤5人至9人);财产、设备损坏,8 直接经济损失约500 至 20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0至100万元。 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4人);财产、设备损坏,直接经7 济损失约100 至 5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至30万元。 重伤事故;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0至1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6 济损失1至10万元。 轻伤事故;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至1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5 损失0.2至1万元。 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至2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3 灾直接经济损失0.05至0.2万元。 轻微疾病症状;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以下;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2 经济损失0.05万元以下。

C.3.4 管理抵消因子B2值对照表

表C.3.4 管理抵消因子B2值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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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值 管理抵消因子(条件范围) 1、加油站和汽油罐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加油站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 3、没有制定加油站安全操作规定、保卫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规定。 4、加油站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 5、加油站加油人员、负责人等没有经过政府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6、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装置没有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7、加油站的管理和运营中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例如: ①不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②加油站内动火作业时,没有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或未履行审批手续,未采取充分通风、测试可燃气体浓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没有始终在现场监护; ③油罐内动火前没有经过充分的清洗、清除油污; ④加油站设备检修或操作时,没有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没有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⑤进入加油站的人员吸烟; ⑥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1、加油站没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对加油站值班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定、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3、加油站加油员、卸油员和管理人员没有掌握安全操作规定和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有关人员不掌握应急救援预案。 4、测试可燃气体浓度的检测仪器没有定期校验,或检测仪器指示不准确。 5、加油站的管理和运营中存在一般性的违章行为,例如: ①加油车辆进站不熄火,值班人员不制止; ②进入加油站的人员接打手机; ③加油员、卸油员没有穿防静电工作服、鞋; ④随意接用临时电源线或临时电源线不符合安全要求。 1、加油站安全操作规定、保卫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规定,不具体不完善。 2、加油站应急预案内容不具体、不完善、不切合实际或没有演练,没有及时修订。 3、加油站加油员、卸油员和管理人员对安全操作规定和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情况一般,不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有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情况一般。 4、“严禁烟火”、“熄火加油”、“禁打手机”等安全警示牌缺少或没有。 5、未将加油站列入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保卫部位。 1、建立健全了加油站安全操作规定、保卫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规定。 2、严格执行上述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加油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 3、加油站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加油站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人。 5、按照有关规定,对加油站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油人员、卸油人员等,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加油站加油员、负责人持证上岗,相关人员掌握加油站安全操作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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