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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15:56: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十七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管内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和规避工程风险,保护参建各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黔张常铁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工程安全风险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深基坑、高陡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特殊结构桥梁、大跨钢结构和地下工程,临近营业线及营业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QZCZQ-3标段管内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实事求是;重点防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第二章 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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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依据隧道风险等级及风险集中度等,将隧道风险等级划分为I级、II级和一般隧道。其它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

风险等级评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度风险工点。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内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组长:周建富 常务副组长:刘会迎 副组长:苗永平、栾永平

成员:许雪庭、张奇丰、梁银山、曹献良、王鹏举、李军华、王祥勇、冉江军、孙晓堂、王庆省、张润华、杜玉宝、尚跃强、韩新宇、宫福兴、汪志祥、张永良、奥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项目风险源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项目安质环保部、工程部为风险管理实施部门,负责管内风险源管理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的管理职责

(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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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开展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责任,按照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四)协助上级单位进行高风险隧道安全施工条件评估工作。 (五)按规定及时将专家评审意见及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上报上级单位。

(六)根据铁路总公司和公司要求落实包保责任人和包保带班制度。负责管段内风险隧道、桥梁、路基等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七)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责任部门,配置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第八条 风险管理主要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质量部职责

1.制定铁路工程风险管理办法和风险工程包保带班制度,落实风险工程安全包保责任制。

2.负责督促、检查管内风险工点工程措施的落实。

3.配合上级单位及工程管理部进行高风险隧道安全施工条件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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