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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45: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比的特点:①遗嘱继承的发生须有有效遗嘱的存在;②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③遗嘱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①没有遗赠扶养协议;②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③指定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和未放弃继承权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的特点:①遗嘱是遗产单方行为。②遗嘱是遗嘱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③遗嘱是死因行为。④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

遗嘱的内容:①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②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法或份额。③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④指定遗嘱执行人。⑤其他事项

遗嘱的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有效须具备的条件:①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②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的内容须合法;④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遗嘱的执行:是指于遗嘱生效后为实现遗嘱的内容所实施的必要的行为及程序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①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②清理遗产。③管理遗产。④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并公开遗嘱内容。⑤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赠和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⑥排除各种妨碍 ★遗嘱自由,遗嘱人可用遗嘱把财产给继承人以内的人(遗嘱继承),以外的人,甚至国家(遗赠),这里不受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份额、男女平等等制约,但受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限制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赠的特点:①遗赠是单方行为;②遗赠是无偿行为;③遗赠是死因行为;④遗赠是只能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的行为

遗赠的有效条件:①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②遗赠人须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④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⑤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的执行:是指在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后,按照遗嘱人的指示将遗赠的遗赠物移交给受遗赠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遗赠人、受扶养人)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关于扶养、遗赠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①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行为;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行为;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行为;④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行为;⑤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生前对自己死亡后遗留下的遗产的一种处置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扶养人对受扶养人的扶养义务、受扶养人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若有冲突,则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强、遗嘱继承或遗赠次之、法定继承最弱

★遗赠是单方行为,不同于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行为,不同于遗赠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特点:①时间上的特定性。为死亡时遗留下的财产。②内容上的财产性和包括性。只为财产,人身不得继承;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③范围上的限定性。限于个人财产。④性质上的合法性。限于合法财产才能继承 遗产包括的财产:①自然人的收入。②自然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⑥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不能包括的财产:①与自然人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②国有资源的使用权。③土地承包经营权。④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

遗产分割:是指在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

遗产分割的时间与集成开始时间的区别:①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法定的,它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人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变更;而遗产分割的时间是约定的,它可以是继承开始后的任何时间,其具体时间是经过继承人协商或其他方式确定的。②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时间,一般是具体到日,有的还可能具体到时;而遗产分割的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时间,也可以是一段期间,但一般不具体到时。③继承开始的时间发生继承人取得主观意义上继承权的效力,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权,但不能处分其应继份;而遗产分割的时间发生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所有权的效力,继承人可以对其取得的遗产加以处分 遗产分割的原则:①遗产分割自由原则;②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③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④物尽其用原则

物尽其用原则:是指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发挥遗产实际效用

遗产分割的方式: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完全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所欠下的债务

确定遗产债务的范围时应注意:①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区分开来。②应当将遗产债务与以被继

承人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区分开来。③应当将遗产债务与继承费用区分开来

被继承人欠下的不属于遗产债务的债务:①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②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为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或其他需要而欠下的债务。③被继承人因继承人不尽扶养、抚养、赡养义务,迫于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

★不是把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都当成了遗产债务

★无人继承的遗产一般归国家所有;只有被继承人是集体组织成员的,才归集体所有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特点:①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②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③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害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④侵权行为是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分类:①根据侵权行为的形式,分为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②根据侵权行为的作用,分为直接侵权行为与间接侵权行为。③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分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④根据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特点:①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②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事实根据所产生的责任;③侵权责任的方式不限于财产责任;④侵权责任具有法定性和优先性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两大民事责任,一个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责任,一个主要是违反约定义务的责任。两者竞合时只能择而为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侵权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根据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①过错责任原则是核心归责原则。通常被称为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②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主观归责性。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过错是决定过错责任是否成立的主观要件。③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广泛适用性。适用于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即使是特殊侵权责任,也有的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如医疗损害责任等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①过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②过错是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③过错的存在与否通常应由受害人举证。④过错在一定情况下是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

过错推定: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是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①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客观归责性。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只须具有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要件即可。②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事由主要在于行为的危险性。通常又称为危险责任。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③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具有限定性。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无过错责任原则才有适用的余地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①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具体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部分特殊侵权责任。适用的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用人单位责任、个人劳务提供者致人损害责任等。②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行为人有无过错,对于侵权责任的构成不产生影响。③无过错责任原则实行特殊的举证责任规则。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的事实及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④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排除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事由的适用。行为人有权主张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事由。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可能会存在赔偿限额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是无过错时才承担的责任,而是不考虑过错,无过错要承担,有过错更要承担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的关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构成要件的前提和基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归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加害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他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

行为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包括形式违法和实质违法

加害行为的形式:作为的加害行为、不作为的加害行为

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损害的特点:①损害是侵害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②损害具有确定性。③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包括损害具有补救的必要性、损害具有补救的可能性 损害的分类: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财产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所造成的他人财产利益的不利后果,通常为财产利益的减少、丧失,即损失

精神损害:又称为无形损害,是指侵害自然人的人身

权益所造成的受害人精神上的损害,表现为自然人的精神利益的减少或丧失

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种类: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

损害的原因力的种类: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①必然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式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赔偿损失⑦赔礼道歉⑧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又称排除妨害,是指排除侵权行为给他人正常享有和行使民事权益所造成的妨碍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因侵权行为而造成他人民事权益的损害或扩大损害的危险

必然因果关系说主张,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时,行为与损害之间则有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只有外在的、偶然的联系,则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种学说强调要将原因和条件区别开来,原因是必然引起结果发生的因素,而条件仅为结果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②相当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相当因果关系说主张,某一条件仅于现实特定情形发生某种结果,还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须依一般观察,在有同一条件存在即能发生同一结果的,才能认定条件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③推定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在侵权责任的构成中,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通常应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则推定因果关系存在

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加害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

过错的形式:是指过错的等级、类型,是过错轻重程度的表现

过错形式分为:故意、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而仍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故意的成立条件:行为人预见到了自己行为的后果、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了其行为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该后果的心理状态 过失分类:轻过失、重大过失

轻过失:是指法律在某种情况下对一行为人应当注意和能够注意的程度有较高要求时,行为人没有遵守这种较高的要求,但未违背一般人应当注意并能注意的一般规则的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他的较高要求,甚至连一般人都应当注意并能注意的一般标准也未达到的过失

侵权责任的一般成立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一般侵权责任中,过错是必备要件,没有过错不担责

★有损害才有侵权,无损害即无侵权。不管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都是如此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具体形返还财产:是指侵权人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坏的财产修复

恢复原状的适用条件:被损坏的财产要有修复的可能、须有修复的必要

赔偿损失:是指侵权人支付一定的金钱或实物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

赔偿损失包括的内容:①侵权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②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及知识产权等,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③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赔礼道歉:是指侵权人向受害人公开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主要适用侵害人身权益的场合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因其侵害了他人民事权益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消除这种不良后果

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誉而将受害人的名誉恢复至未受侵害时的状态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①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②在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中,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③应当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受益人补偿区别开来

受益人补偿:是指在受害人遭受损害,不能通过侵权责任获得赔偿的情况下,由相关行为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受益人补偿包括的情况:①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责任时,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若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为受益人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适用全部赔偿规则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应注意:①赔偿范围的确定,一般应以受害人所受损失大小为标准。②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③法律对赔偿数额有所限制的,全部赔偿规则应在法律限制的数额内适用

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条件:①受害人的行为与侵权人的行为系损害发生的共同原因。②受害人的行为须有不当。③受害人须有过错。④须依侵权人和受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各方行为对损害发生的作用,确定各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据此确定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数额

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条件:①须侵权人造成受害人损

失。②须受害人受有利益。③受害人的损害与受有利益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适用权衡利益规则应注意:①须分清当事人的责任。免责事由

共同侵权责任: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时,共同侵权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②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达到既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又不至于使侵权人处于重大不利境地的目的。③须以全部赔偿规则为前提

人身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一般伤害、残废和死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③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只有在人身权益遭受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

★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责任形式。

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是指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的条件,也就是《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特点:①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②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由法律规定的事实。③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对抗受害人的事实。④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因侵权责任的类型不同而存在差别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的种类: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 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第三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过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正当防卫:是指在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现时的不法侵害时,为制止损害的发生或防止损害的扩大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防卫措施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他人一定利益的救险行为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①须合法权益遭受紧急危险。②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避险措施。③须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责任的注意:①如险情是由人为的原因而引起的,则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②如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③如避险人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抗辩事由是用来对抗请求权的

★有的事由可以部分免责,有的可以全部免责,不是有某种事由即全部免责

★哪怕是不可抗力这样过硬的抗辩事由,对于有些侵权也不适用,例如民用核设施发生事故侵权,即不是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除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外,还须具有:①行为人须为二人以上。②数个行为人均实施了一定的行为。③损害后果须具有同一性。④数个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既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还可以是故意与过失的混合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不法加害于他人的共同侵权行为

★在共同侵权中,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共同侵权中,共同侵权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对外的责任一定是连带责任,但其内部是按份责任

★内部责任的大小,主要看在共同侵权中过错的大小、作用的大小来区分

★对外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

★共同侵权的形式有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侵权与直接侵权行为等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被监护人的行为具有客观违法性;②受害人受到了损害;③被监护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下造成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行为人是暂时丧失心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暂时丧失心智者实施了加害行为。③受害人受到了损害。④暂时丧失心智者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⑤行为人对自己暂时丧失心智具有过错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完全民事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没有过错,则依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应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的构成要件:①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③受害人受到了损害;④工作人员执行

工作任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用人单位责任的承担主体为用人单位

个人劳务损害责任:是指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或自己受到损害时,接受劳务一方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个人劳务损害责任分类:个人劳务提供者致害责任、个人劳务提供者受害责任

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提供劳务一方因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而实施一定的行为。②受害人受到了损害。③提供劳务一方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后果包括: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承担:①直接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②补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个人劳务损害责任中,劳动者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劳务一方造成自己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有过错才担责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使自己受到损害

★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为接受劳务一方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所侵害的民事权益包括:①人格权。如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②知识产权。如侵害著作权、商标权。③财产权益。如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及虚拟货币等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管理人或组织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承担:①直接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管理人或组织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②补充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失职而受到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适用过错原则的情形:①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害的,适用过错推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教育机构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推定其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②限制民事能力行为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害的,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为有过错。受害人对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即其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的原因而受害的,教育机构的责任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教育机构存在失职行为;②受害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③受害人的损害与教育机构的失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教育机构存在过错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民事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只是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可见,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本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存在缺陷、受害人受到了损害、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造成他人损害时,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①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都要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应实行限额赔偿,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机动车一方有交通违法行为。②受害人受到了损害。③交通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①因机动车租赁、借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②买卖等关系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③非法占有机动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