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20: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技术方案

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提供合格的产品

我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及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本合同技术规定要求的质量合格、全新的货物。 对于采购急需的货物我方承诺采取其他有力措施以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采购人在交货地点有权随时抽检我方交货产品的质量,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拒付合同价款,并追究卖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我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给予赔偿。

在质保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维修后仍然出现同样质量问题,我方予以无偿更换。质量保修期内,我方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修复出现的缺陷,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检验(测)、试验

我公司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从货物进库到货物的出库,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每个环节均严格把关,为了保障交货质量。 我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都是从企业信誉、质量、售后服务择优选择

合格的产品供应商。进入的物资入库前检验员首先要验证该批供货单位是否为合格供应商,并验证其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再对进货实施必要的检验和测量。如该货物不属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则予以拒检。检验人员首先对产品包装、外观、色泽进行检验并根据实测情况和相关检验的要求,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经检测合格后通知库房保管部门。根据结果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保管对所填物资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分类堆放。我方承诺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各个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买方有权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我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抽检中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需要修理或更换时,修理和更换两种措施的使用次数限制为1次,经修理、更换后仍然检测不合格的,我方采取退货处理。抽检中发现存在缺陷的设备经修理或更换后,我方在原有的质保期基础上顺延质保期年限:紧急缺陷顺延3年,重大缺陷顺延2年,一般缺陷顺延1年。 包装、运输

我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我方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我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接到供货通

知后,将及时安排公司车辆进行货物装运,在装运货物时做到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划伤货物,严格清点数量,尽量避免发生差错给用户带来损失,如用敞篷车装载完毕必须绑扎牢固并加盖防雨篷布遮盖,货物在运输时均办理货物保险,并督促驾驶人员必须按照运输合同规定按时将产品安全、迅速、准确无误和保质保量地运交到用户指定的卸货地点。我方认真执行产品贮存、运输规程,避免长时间燥晒,运输中注意支点位置、捆绑方法,避免货物表面划伤或被污染。根据合同产品的特点和在运输中的不同要求,我方在包装箱上醒目地标明“小心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相应的标记图案。我方应在合同货物包装物外表明确标注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包装物外表的标注应清晰、牢固、防水、耐磨。如果我方未提出明确要求或采购人按我方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合同货物在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的,我方承担由于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若因我方车辆限制或调配原因无法运输而由买方车辆承运部分,则我方按市场价格向买方支付运输费用。 交货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签订供货合同后,我公司将根据合同供货批次数量进行贮备并库存货物,合理调配生产线,优先供应本项目所需货物。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和交货计划,准时、安全的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论我方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我方均保证采购计划供应量,并保证有必要的调峰运输能力,确保采购人的需要。我方在交货时提供合同货物出厂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确保交货质量。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我方在发运15日前向买方提交6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若合同货物中包含危险化学品,我方应在发运15日前向买方提交6份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MSDS。我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我方承担。我方应负责及时自费对因风险灭失或损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安装、调试计划

我公司资深技术人员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为用户提供安装、调试,我方严格按照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并充分配合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入使用。

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我方派人参加调试,调试时间应按照买方要求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我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我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当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买方按国家、行业及买方标准开展现场交接试验,对交接试验不合格的,我方按照买方认可的方案负责处理并再次进行交接试验,相关处理、试验的费用由我方承担。若因交接试验不合格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我方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安装、调试、交接试验验收中,合同货物的本体或任何组件如有

缺陷我方及时处理。我方对合同货物缺陷的处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退货。安装过程中我方处理缺陷超过买方要求期限的,按延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售后服务

我公司指派经验丰富,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若不能胜任工作,我方按买方要求重新(或增加)选派技术人员,并保证不影响买方工作需要和进度。相关费用由我方负责。 我公司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问清出现的问题的大概情况,我方技术人员在30分钟之内给予答复并在24小时内带上备品和维修设备响应到现场,及时查出问题原因并完成维修或更换,以保证买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方技术人员在没有得到买方通知时,每月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到用户对服务满意。 我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货物;对合同货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我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有权提出更换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或不符合要求的我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我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技术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