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质量检测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3:27: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质量检测标准

序号 1 2 3 4 检测项目 外观 结构 重量(kg) 注1检测标准 蓄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应清晰。 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应有明显标志,且便于连接。 提供实测数据,应高于附录B中规定的下限值。 提供实测数据,应与厂家提交的文件保持一致。 外形尺寸(mm) 5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1h,在25℃的环境中,蓄电池以1.0I10电流放10h率容电,终止电压(单体)为1.80V。对于送检样品,10h率实测基准容量量(Ah) Ce的范围应满足:Ce∈[C10,1.1C10],对于抽检样品,Ce应满足下限值。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1h,在25℃的环境中,蓄电池以2.5I10电流放3h率容电,终止电压(单体)为1.80V。在第3次循环之前,3h率容量应不量(Ah) 低于0.75 Ce。 1h率容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1h,在25℃的环境中,蓄电池以5.5I10电流放量(Ah) 电,终止电压(单体)为1.75V。在第3次循环之前,1h率容量应不低于0.55 Ce。 0℃时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1h,0℃时蓄电池以1.0I10电流放电,终止电压10h率容(单体)为1.80V,应不低于Ce的74%(2V)或80%(12V)。 量(Ah) 容量一致性 对6只2V电池或4只12V电池串联成组进行10小时率放电时,终止电压(单体)为1.8V。计算实际容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与平均实测值的比。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和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5%。 同组蓄电池(2V蓄电池不少于6只或12V蓄电池不少于4只)内阻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与内阻平均值的比值应不超过15%。内阻值应满足附录D的相关要求。 6 容量 7 8 9 10 内阻一致性 对6只2V电池或4只12V电池串联成组进行检测: (1)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差不大于20mV; 致——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差不大于100 mV; 性 (2)浮充24h后,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蓄电池组由不多于24只2V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端电压11 不大于90mV; 均衡性 ——蓄电池组由多于24只2V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200mV; ——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480mV; (3)放电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0.20V; ——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0.60V。 安全13 性 12 阻燃性注2能 防爆性蓄电池壳、盖、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GB/T 2408-2008中的第8.4.1条HB(水平级)和第9.4条V-0(垂直级)的要求。 本试验应在确认安全措施得以保证后进行。将1A~3A的保险丝置于蓄序号 检测项目 能 检测标准 电池排气口正上方2mm~4mm处,以0.05C10(A)的电流对完全充电状态下的蓄电池进行过充电,经1h后,在不停电情况下,用直流24V电源熔断保险丝,反复2次产生明火试验,其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蓄电池按1h率电流放电时,测量相邻两只蓄电池极柱根部之间的连接条压降ΔU,应满足ΔU≤10mV(2V、12V)。 对蓄电池内逐渐充气加压测定开阀时的压力,然后停止充气,将蓄电池自然放置,测定闭阀时的压力。其开阀压力应在10~35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在3~30kPa范围内。 (1)耐寒试验 将注入电解液的蓄电池置于-30℃±3℃的低温室(箱)内6h,待低温室(箱)温度回升到-5℃时将蓄电池取出,在1min内目视检查,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2)耐热实验 在65℃±2℃恒温箱内,将蓄电池倾斜45°角放置6h后,从恒温箱内取出,目视检查,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1)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5℃的条件下储存24h; (2)通过蓄电池排气孔,充入气体,当内外压差为50kPa时,压力计指针应能稳定5s; (3)当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破裂或开胶。 根据规范YD 799-2010 7.10条的方法试验,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5%。 根据规范YD 799-2010 7.11条的方法试验,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 (1)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25℃±5℃环境中,以(2.45±0.1V)/单体的恒定电压(不限流)连续充电168h。 (2)充电过程中每隔24h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值和蓄电池表面(端子部位)温度值。 (3)计算浮充电流在任一24h之内的增长率ΔI和充电结束时蓄电池温度t:当所有ΔI大于50%或t大于60℃时,则认为蓄电池存在热失控的条件。 其中: 14 连接条压降(mV) 安全阀 15 16 封口剂性能 17 气密性 18 19 密封反应效率 防酸雾性能 20 热失控敏感性 I24N——第24N小时电池浮充电流(A)。 (1)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25℃±5℃的环境中,以I10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蓄电池不经再充电置于-18℃±2℃的低温室(箱)中静置72h。 (2)72h后将蓄电池取出在室温下开路静置24h,在25℃±5℃的环境中以Uflo电压(限流0.2C10)连续充电168h。 (3)蓄电池进行10h率容量试验,10h率容量应不小于0.9Ce;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21 低温敏感性 序号 22 检测项目 大电流放电 检测标准 蓄电池以30I10(A)电流放电3min,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应不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1)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25℃±5℃的环境中进行本项目第(2)、(3)、(4)步骤的试验。 (2)电池以1.0I10放电至终止电压接近0.5V/单体后,短接蓄电池正负极24h。 (3)将蓄电池以2.42V/单体电压(充电电流不超过1.5I10)充电24h后继续以本项目第(2)步骤放电及短路,如此循环5次。 (4)蓄电池第5次以1.0I10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单体,放电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90%。 (1)完成容量试验后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2)以1.0I10放电至1.80V/单体; (3)以2.0I10的电流,2.29V/单体电压充电24h,记录充电量Ca; (4)以1.0I10放电至1.80V/单体,记录放电时间,并计算放电容量Cb; (5)按下列公式计算电池的充电效率,Re=Cb/Ca,其充电效率应不低于92%。 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25℃±5℃环境中,以0.03C10电流再充电160h,充电终止后,静置1h,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1)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0.25C10(A),最大补充充电电压不大于2.40V/单体。 (2)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2.30~2.40V。 (3)环境温度为25℃时,蓄电池单体的浮充充电电压为2.20~2.70V。 (4)蓄电池单体的温度补偿系数宜为(-3~-7)mV/℃。 注:充电电压的具体数据由生产厂家提供。 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25℃±5℃的环境温度中静置28天,并保持蓄电池表面清洁干燥。不经补充电立即进行10h率容量试验,得到蓄电池静置28天后的容量Ce′。容量保存率不低于该电池实测基准容量Ce的96%。 测试方法见注1,技术要求如下: 电池规格 2V 12V 测试方法见注2,技术要求如下: 电池规格 2V 12V 电池规格 2V 循环个数要求 ≥10个 ≥8个 循环时间要求 ≥240d 循环次数要求 ≥150次 ≥150次 23 短接恢复性能 24 充电效率 25 耐过充电能力 26 蓄电池充电管理 27 容量保存率 28 循环耐久性 寿高温加29 命 速浮充寿命 过充寿命 测试方法见规范YD 799-2010 7.23.1节,技术要求如下: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