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5:28: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1 一般规定

与泵站有关联的水库、水闸和灌区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水库、水闸中的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和灌区中的渠道管理类岗位按本标准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引水等功能并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

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的泵站; 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 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2 定员级别

(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7.2.1的规定确定。

表7.2.1 大中型泵站工程定员级别 定员级别 1 2 3 装机容量(kW) ≥10000 <10000 ≥5000 <5000 ≥1000 装机流量(m3/s) ≥50 <50 ≥30 <30 ≥10 注:①装机流量、装机功率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 ②当泵站装机容量和装机流量不在同一级别范围时,按其中较高者确定定员级别。 ③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3 岗位类别及名称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7.3.1。

表7.3.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类别及名称 序号 1 2 3 4 行政管理类 岗位类别 单位负责类 岗位名称 单位负责岗位 技术总负责岗位 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序号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物资管理岗位 会计与水费管理岗位 出纳岗位 档案管理岗位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灌溉排水调度管理岗位 机械设备管理岗位 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岗位 水工建筑物管理岗位 泵站运行负责岗位 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档案管理类 安全生产类 技术管理类 工程管理类 运行类 高压变电系统运行岗位 水工建筑物作业岗位 闸门、启闭机及拦污清污设备运行岗位 监控系统运行岗位 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水量计量岗位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岗位 观测类 机械、电气设备安全监测岗位 水质、泥沙监测岗位 检查维护类 水政监察类 辅助类 检修维护岗位 水政监察岗位 1.4 岗位定员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7.4.1的规定确定。

表7.4.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 (单位:人) 序号 1 2 3 4 岗位类别 单位负责类 行政管理类 岗位名称 单位负责岗位 技术总负责岗位 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定员级别 1级 2~3 2~3 2级 1~2 1~2 3级 1 1~1.5 序号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定员级别 1级 2级 3级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档案管理类 安全生产类 物资管理岗位 会计与水费管理岗位 出纳岗位 档案管理岗位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灌溉排水调度管理岗位 机械设备管理岗位 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岗位 水工建筑物管理岗位 泵站运行负责岗位 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 3~4 2~3 2 1 1 0.5~1 1 0.5 0.5 技术管理类 4~6 3~5 1~3 工程管理运行类 类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高压变电系统运行岗位 水工建筑物作业岗位 闸门、启闭机及拦污清污设备运行岗位 监控系统运行岗位 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水量计量岗位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岗位 16~20 12~16 4~12 观测类 机械、电气设备安全监测岗位 水质、泥沙监测岗位 3~4 2~3 2~3 检查维护类 水政监察类 检修维护岗位 水政监察岗位 3~4 2~3 2~3 2~3 1~3 其它岗位人员兼 30 辅助类 (0.06~0.10)(0.06~0.10)(0.06~0.10)×以上各岗位×以上各岗位×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 人数总和 人数总和